科举制度,始于隋代,隋炀帝大业三年(606)设进士科,以诗赋取士,此为科举之始。科举制科目唐代最盛,进士科之外,还有秀才、明经、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后以进士和明经二科为主,唯进士科乃沿至始终。明清两朝,科举制更趋完备,以《四书》、《五经》的文名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直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制。历时1300年科举之制被废除。 陈奎字秉文,生卒不详,昆阳坡南(岭门)人,幼时,父母双亡,赖祖母范氏将其养育成人,少年时代,其聪明好学,积极上进。在明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陈奎举于乡(浙江乡试举人)。明永乐二十二年(公元1424)陈奎高中甲辰科殿试刑宽榜第二甲第32名赐进士出身,历任礼部主事,都水郎中,改任主客司奉政大夫。 陈奎为官二十年,曾三次出使外邦。并以勤劳著称,在明英宗皇帝(朱祁镇)正统初年(公元1436年),外邦蒙古瓦刺也先实力强大,他在出使瓦刺时仔细了解到具体情况,便向明朝廷上奏建议在与瓦刺接壤边界的河套、怀来等地增筑城堡等军事设施,以提防瓦刺方面的侵略和突袭。明正统八年(公元1443)官员刘球上毓明朝廷指出瓦刺包藏祸心,触犯了大宦官王振,被捕下狱论死,陈奎积极参与抢救并上奏弹劾王振及其同党王山。要知道,当时王振的权势一手遮天,朝廷正义的官员纷纷赞扬其壮举。对于陈奎对瓦刺方面的侵略野心先见之明的奏章,可惜当时明朝廷对其当时建议置之不理,以至于后来的“土木之变”事件的发生,大明朝廷从此走向没落。从此事中,也看出陈奎的外交思想和为国谋政之道。 后陈奎卒于任上,而没有真正的得到大明朝廷的重用,另外,他还尝疏解同乡太仆陈衲马政之谴,蠲逋户以万计。马政,指明代政府对官用马匹的牧养﹑训练﹑使用和采购等的管理制度。马政为国家重务,马政即成为政府行政的重要内容,养马即成为百姓的重要义务。此项义务从明初开始。明代民间养马有三种形式:种马、表马、寄养马。民间养官马,马户不仅要保证马的健壮,而且完成孳息之额,否则要如数赔偿。明洪武6年2月,定养马之法就规定了养马的数量与孳息数。政府令民共养马匹,洪武二十八年榜示:“江南十一户,江北五户共养马一匹。”马政事项包括督养、点视、印烙、编马户、交兑、发表等。而且每项事务必须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有所成。如督养要勤,编审要公平。《明实录》中关于马政的奏章可谓连篇累牍,即可见马政之难之繁。民间养马不仅拖累了人民,而且困扰了政府,在行马政之初,太仆寺官管马,府州县官管民,似乎各有所职。其实马为民牧,二职难分。太仆寺官责在马,地方官责在民。因民而困马政,为太仆寺官不容;因马而疲民,是地方官所不忍,双方矛盾难以调和。当时平阳同乡陈衲任太仆寺官,陈奎为其出来个好主意,比较好解决了其中的许多弊病,受益的马户数以万计。 陈奎为官处世刚正不阿,为国为民不计私利,是明代平阳众多进士中一位杰出的官员,也是今天平阳人的楷模。在陈奎故里坡南,曾经有“世英”牌坊一座,为陈奎高中进士时而立,可惜现已无存。 作者光明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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