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黏虫(子方虫)
步行虫(傍不肯)
“傍不肯”和“子方虫”的故事,载于《梦溪笔谈》卷二十四《杂志》,原文本无题,后人选入七年级《语文》时,根据情节添加上《以虫治虫》的标题。文章叙述了,宋神宗元丰年间,“傍不肯”消灭“子方虫”而使农作物获得丰收的事例,启示人们利用天敌消灭农作物害虫,开了后世“生物防治”的先河。
【原文】:“元丰中,庆州界生‘子方虫’,方为秋田之害。忽有一虫生,如土中狗蝎,其喙有钳,千万蔽地,遇‘子方虫’,则以钳搏之,悉为两段。旬日`子方'皆尽,岁以大穰。其虫旧曾有之,土人谓之‘傍不肯’”。
苏教版初中《语文》(七年级上)《〈梦溪笔谈〉二则》的《以虫治虫》一文“阅读专项练习”注释:“遇子方虫,则以钳搏之,悉为两段。”为“(傍不肯)遇上子方虫,就用钳子和子方虫搏斗,把子方虫劈成两半。” 把“搏”注释为“搏斗”,显然不合文意。
搏斗或搏击,是双方的行为。古时的子方虫,即今黏虫,为鳞翅目,夜蛾科昆虫的幼虫,虽然品种繁多,形色不一,但体软、腹足、蠕行,身上无攻击异类的利器,是其共同点(见图一);傍不肯,又名步甲虫,为鞘翅目肉食亚目步甲科的通称,成虫披甲钳牙。无飞行能力,靠爬行,故名步行虫。以昆虫为食,食量大(见图二)。软弱怯懦的子方虫怎能同长着一对钳牙的“傍不肯”(步甲虫)搏斗呢?。日常知识,“子方虫”遇到“傍不肯”,只有被“钳断”的命运,原句后的“悉为两段”正是方子虫的真正下场。
按照文中意思,“搏”当是“膊”的通假字,《汉语大字典》“搏”字条的第8个义项:“通膊,分裂肢体义。清朱骏清《说文通训定声》:‘搏,假借为膊。’《周礼·秋官·掌戮》:‘掌斩杀贼,谍而搏之。’郑玄注:‘搏,当为“膊诸城上”之“膊”字之误也。膊为去衣磔之。”故此,这句释文,当为“步行虫碰到粘虫,就用大钳子夹住它,拦腰咬成两段。”才是。
图一:子方虫(黏虫)。图二:傍不肯(步行虫)。
|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GMT+8, 2024-5-6 21:47 , Processed in 0.03697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