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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gyung

“法”还是“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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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2-26 19: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em1] 人民群众的【利益】才是最根本【利益】

[此帖子已被 zgyung 在 2004-3-15 9:46:30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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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2-28 09: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就工作本身来说,行政工作是最简单的,可以说

比农民伯伯种田还容易!
   只是因为行政工作关系到重大工程的建设,重要资源的配置,显得重要!
   如果让你当县长,局长,说不定还好些!

一,你不需考虑各种关系,怕损害个别人的利益(可能影响到你政治前途)而放弃大局!

二,没有了那些听了就烦的讲话!
   但你不一定当得了基层副职!
   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如果不把百姓的利益放心上,时时记着,那他(她)就不是称职的官员,因为所谓的公务员就是为

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这是最根本的,是大前提!![em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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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9 17: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大堆大道理,看的我晕晕的,顺便回一句楼主,既然你这500元押金是在合同里写明的,这说明这500元是公司收的,你只要拿这合同找公司,他必须退,就算那钱被负责人私自拿走了,这公司也必须把钱退给你(下定决心,好好搞一次维权行动吧,给我们大家做一个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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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9 18: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为了这区区500元钱我去了平阳金雁广告公司数不清几次了,我原以为这个明明白白的钱是我的无疑,可后来还是求救于有关部门特别是法律援助中心(我的合同还放在他们那),他们负责人亲自打电话给那个广告公司帮我解决,可最后还是这样,还是去年年初的事.[em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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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2 16: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晕了,看来这个广告公司赖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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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13 13: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敬告各位网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收取受聘者押金。建议一楼小朋友,举一块“某某公司欠我500元押金”纸牌,在此公司前静立。不出半日,定能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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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4-3-15 09: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是个不错的办法。[em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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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6 12: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过去了这么多天,不知结果如何?

楼主可否谈谈??[em39] 吃块西瓜润嗓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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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6 18:4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好象说了吧“到目前这事还悬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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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3-27 08: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这样的事不仅仅发生在你身上,

不过象你这样能站出来的却不多。

不管结果如何,我佩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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