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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方浩东

[灌水]初来乍到,先来自我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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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7 11: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瓯南大桥建好后,鳌江政府要建大路要征收我家的地基,可是政府没和我们协商就私下订立规定和补偿协议,并强迫我在协议上签字,该补偿和地基实际价值相差甚巨,在我地基旁边的房子 其补偿为40万加大路旁2套商品房的低价购买权(2000一平方),可我呢,只有7万加一偏僻处大厦一套商品房低价购买权(2000一平方),请问大家,为什么同一路段上房屋的赔偿和地基的赔偿相差如此巨大?无非政府欺软怕硬,有房子的可以做钉子户,我地基做不了钉子户。某政府官员甚至在我家恐吓我,拉我去蹲几天牢房让我乖乖签字,我该如何是好?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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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1 10: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来的  难道你是搞幽默编辑的??[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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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9 00: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额~我和唐僧怎么比,他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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