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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平阳县鳌江镇一家四口人吃河豚造成中毒,其中一人目前依然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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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12: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州网•原创报道】3月20日,温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春季谨防食用河豚鱼中毒。记者了解到,3月17日,平阳县鳌江镇一家四口人吃河豚造成中毒,其中一人目前依然昏迷。  “在我们这里,经常会有人从海边捕到河豚,这户人家,可能是把河豚晒干了,拿出来吃,哪里想到四个人都中毒了。”中毒居民的隔壁邻居说,这几天大家都在议论此事,他们家人也后悔不已。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近期,我市个别地方发生群众因食用河豚鱼干导致的中毒事件。市民一旦发现有人误食河豚鱼,首要方法是催吐和导泻,保持呼吸道畅通,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同时通知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我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加工、出售有毒河豚鱼。渔民不能随意丢弃河豚鱼,消费者在海滩附近不要拣食废弃的鱼,不要到路边或市场购买不认识的鱼类,一旦发现违法加工经营河豚鱼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
  据介绍,河豚鱼的有毒成分为河豚毒素,以卵巢和肝脏毒性最强,肌肉和血液中也少量含有。河豚毒素性质稳定,高温烹煮和盐腌均不能将其破坏,其毒性随季节变化有差异,春季毒性最强。
  河豚毒素中毒发病急骤,发展迅速,一般在食后数十分钟出现明显中毒表现。其作用机理主要是使神经中枢和神经末梢发生麻痹,先是感觉神经麻痹,其次运动神经麻痹,最后呼吸中枢麻痹,出现感觉障碍、瘫痪、呼吸衰退等,如不积极救治,常可导致死亡。(通讯员:吴林峰 记者:应忠彭)
http://news.66wz.com/system/2012/03/20/1030809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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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1 12: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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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12: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基本上是必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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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12: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河豚是在郑家墩菜场里买的,卖家已逃离,一家四口目前男主人状况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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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12: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误食?还是明知有毒还要去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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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21 12: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卖鱼的太没人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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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13:4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老公还每天想去吃河豚

点评

真的?现在可有活教材了  发表于 2012-3-21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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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13: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说是误食,也不能说是卖家没人性。在鳌江这边农村菜场,卖河豚还是不少见的,有的打鱼人都是自己拿回家去吃,总不能说他们想自杀吧,他们对杀河豚也是有一定经验的。只能说太大意了,以前没出事所以也就放松警惕。希望那家人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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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13:44:46 | 显示全部楼层
烧河豚的大厨要考执照的,烧好后,大厨当大伙的面先尝,大家再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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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1 13: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河豚确实很好吃。我说大家要吃的话,去大酒店里吃,那里应该有安全保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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