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鳌快速联系通道工程是我县新型城市化建设中“两轴四片”的重要战略性工程,我们作为白垟水阁自然村的村民对此工程的态度毫无疑问是支持和欢迎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收房屋土地的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为何到了我们水阁村县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需要征收房屋却变成了由村委会按照旧村改造办法来负责实施相关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并且村委会提供的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也极不规范。我们合法权益也很可能受到损害,所以我们强烈反对用旧村改造方案来替换工程道路建设征迁政策的处理方式。 由于以上原因,目前白垟村水阁自然村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也基本处于停顿状态,水阁村半数以上村民还不肯签拆迁协议。我们村民也曾多次向村干部,昆阳镇主要领导(上届)反应存在的问题,2011年7月就向镇里主要领导,县里递送了表达我们意愿的诉愿书。可如今大半年过去了,依然没人跟诚心过来跟我们谈,期间只是村委会的几个干部拿着村改合同催着我们签协议,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难道2012年下半年不通车了?或者政府部门已经准备拖到2012下半年,然后说我们村民把事情拖了这么久,阻碍了昆敖快速联系通道如期通车?再来个强制拆迁? 某些人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我们村民实在不解,但愿王书记,黄县长能百忙之中抽空关注一下此事。
补充内容 (2012-3-1 22:16):
关于“21楼已回复”的回复 在35-36楼
补充内容 (2012-3-5 08:53):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 72楼73楼74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