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观弈散人 于 2012-2-23 16:28 编辑
****关于开展**系统2012年“慈善月”活动的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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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系统慈善事业发展,弘扬“爱心奉献”精神,更好地帮助贫困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结合平*[201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本****系统开展2012年“慈善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3月1日至4月1日,其中3月10日为“爱心日”。 二、活动安排:(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1日至3月4日)宣传发动阶段。各**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宣传标语、宣传窗、网站等途径,大力宣传慈善理念,营造浓郁的慈善氛围,不断激发广大**“献爱心、做善事”的热情。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工作,主动搜集、挖掘新闻题材,及时宣传报道典型事迹,并积极向县慈善**分会和有关新闻单位投稿。 第二阶段:(3月5日至3月20日)慈善募捐阶段。以开展**员工“慈善一日捐”和学生“献爱心”活动为载体,号召每一位公民捐出一日的收入或节约的零花钱,帮助有特殊困难的**渡过难关。各**要确定具体的募捐形式,于3月16日前将捐款情况上报**慈善**工作站。 第三阶段:(3月21日至4月1日)总结评定阶段。认真回顾总结活动月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典型事例,**将积极推荐给上级慈善机构,并予以表彰。 三、活动要求: 1. 广泛宣传,落实慈善精神。 各******要把做好“慈善月”活动作为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精心组织,宣传到位,发动广大****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做“慈善一日捐”的排头兵。 2. 注重结合,让慈善扎根“**”。 各**要将“慈善、爱心”教育列入**工作的内容之中,将慈善与****等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深入开展慈善活动。 3. 坚持自愿,确保透明公开。 慈善捐款要坚持自愿、量力的原则,不得下指标,募捐善款要及时足额上缴,严禁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各**募集的善款要由专人负责并在3月16日汇入县慈善**分会帐户。慈善**分会将适时在**网和县慈善总会简报上公布各地各**的捐款情况。 4.各**在3月16日前将捐款情况上报**慈善**工作站,将表格以电子稿形式发送到*****。 县**局联系人:陈 **(6*****) 温**(6*****) 单位名称:平阳县慈善总会**分会 开 户 行:平阳县农村信用联社 帐 号:20100007820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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