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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佛山无影脚 于 2012-1-6 17:31 编辑
受平阳政协委员、平阳人民医院内科某主任之托。代发“关于提高我县公立医院职工医保待遇的建议”一贴。温州市除平阳县外的各县市公立医院职工医保均享受公务员待遇,唯独平阳县“鹤立鸡群”,医务人员属“社会救助”待遇。其不合理不公平不言而喻。L主任的这个政协提案,代表了全县医务人员积压已久的心声。希能引起县领导和社会各届的重视。原文如下:
关于提高我县公立医院职工医保待遇的建议
改革开放几十年,经济突飞猛进,大楼鳞次栉比,百姓安居乐业,但是医疗改革却屡屡失败,医患关系空前紧张,医护人员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但他们仍然默默地工作,无私地奉献,给患者减轻了痛苦,挽救了生命。然而匪夷所思的是他们自身的医疗待遇却不近人意。长期以来,我县公立医院职工从来就没有享受到过去的“公费医疗”待遇,目前的医保待遇是“社会救助”。以小于45周岁为例:“社会救助”者的门诊报销情况为:个人帐户为289元,帐户支付完毕后自负700元,之后报销60%,最高额为4000元。而公务员为个人帐户为714.16元,帐户支付完毕后直接报销70%,无限额。住院的话,“社会救助”者需自负700-400元,后按基本医疗报险规定报销;但公务员按基本医疗报险规定报销后,自负部分再报销80%。待遇截然不同,情何以堪!这对我县公立医院的广大医务工作者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因为:1.同样受过高等教育,为什么人民教师一直都享受着过去的“公费医疗” 和目前的“公务员医保待遇”,而医护人员却不能?2.除平阳县外,温州市辖各县市的人民医院职工均享受公务员待遇。
我县大张其鼓地投入近亿元建人才公寓、百万资金奖人才,相继出台一系列引才、留人的“特优”政策,力求营造出“用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环境留人”的良好氛围,这是可喜可贺的。但是社会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医保待遇的高低也会影响医疗卫生人才的引进和流出。目前医保待遇让我县公立医院的广大医务工作者感到寒心,多年以来他们强烈愿望其医保待遇能参照公务员标准。
因此,为了我县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防止医疗卫生人才外流,以及更好地引进人才,建议平阳县政府高度重视,尽快作出决定:切实提高我县公立医院职工医保待遇(即参照公务员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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