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那位三年前在公交车上偷我钱的小偷的一封感谢信 那位小偷:你好,年关将至,开始忙年货了吧。 三年前808公交车上你偷我一千九百元钱。三年过去了,在这三年多时间里,也许你做案无数,早把那天偷我钱的事给忘了。但是我不能忘!我的钱是用橡皮筋扎成一叠的20张百元钞,你划破我的贴身内衣口袋,只从其中偷走了十九张,还特意为我留下一百元。请接受一份迟来的感谢吧。都说“贼不打三年自招”,能告诉我你到底是怎么就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得手的?天上没有不眨眼的星星,地上没有不起贪心的人,说实话除了心痛钱外更为你浪魄惊魂那一份淡定以及你良好的职业操守所深深拆服。你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你的职业精神。听人说,地上有一个贼人,天上就有一颗贼星,可见你做贼也是命中注定,因为没有哪一个人生来就想做贼的。我想,假如命运能让你做一位站在手术台前的医生,相信你一定是妙手回春的绝代神医: 假如你是一位艺术家,相信你的作品精雕细琢之下一定是传世佳作:再假如你是一位将军,相信你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说顺了口,过了点)。 那位小偷,冥冥之中有神灵。在你以后的行窍生涯中,有些地方你该手下留情的,比如卖菜妇女的胸罩里;还有歌厅小姐的长统靴里;最可怜的是被老板解雇打工仔,居说是一毛钱夹在屁股缝里子弹都很难打出来的。我恳请你多多光顾那些要员吧,这些人终日沉迷于官场博亦,他们的大脑中枢神经已经极度疲惫,其表皮神经在小姐们反复剌激下,其敏感度也是大打折扣,他们正是你下手的绝佳对象,还有,他们的随身包包里有可能给你带来意外的收获和惊喜,你懂的。官场如戏,小偷如神,有首歌里这样唱的:“借我,借我一双贼眼吧,把这世界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当然了,有关找谁下手的问题不属于你的职业道德范畴,江湖上貌似也没这规矩。以上观点仅代表我个人的一点小小的建议。何去何从你看着办。至于本人,现在每次坐公交身上只放些另钱,实在怕不够花销就再带个银行卡,并且卡里钱也不会太多。下次再遇上我的话就不麻烦你再划我衣服口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