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7969|回复: 108

转自703804:两老人在平阳县府前喊冤(有图有真相)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23 12: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热心路人 于 2011-11-23 21:15 编辑

http://bbs.703804.com/thread-13218298-1-1.html
希望有关部门合谐处理此事,而不是合谐我的贴子。


补充内容 (2011-11-23 21:04):
哈哈,有人曝光真相了:http://bbs.703804.com/thread-13227283-1-1.html
我帖到28楼了。
看来,两老人不会孤独在战斗。小女子我也不会。


补充内容 (2011-11-24 19:29):
姐妹提议,转到天涯和猫扑,让全国人民看看。也有人提议,先看看事态发展,如果没必要,就算了。大家意见如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3 12: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女子我今日午饭酒后,没敢开车,走路经过平阳县府,没想看到这么一出:
两老人在平阳县府前.gif
(两老人在平阳县府前,背上都有个大大的“冤”字,莫非有故事?)
听了会儿,保安死活不让进,老人走到墙跟下哭,走近,来个特写:
老人背上写的字.gif 老人背上写的字2.gif
(老人背上的字是“还我老宅,给我说法”,竟然是直接写在衣服上的!也许是怕被人撕了?)
问老人何事,他们只会闽南话,听不懂。他们给了我一份传单:
老人发的传单.gif 老人发的传单2.gif
传单大意是:老人在水头两间房屋被误没收为公房,老人起诉,平阳法院不让立案,剥夺了老人的上诉权。老人又向温州中级法院起诉,温州中院通告老人案件已转至平阳法院,而平阳法院仍不依法处理,老人投诉无门而患病治疗。现又不甘心,再到县政府以这种方式喊冤。

老人不顾老脸在县府前喊冤,应该有委屈吧。希望有关部门合谐处理,而不是和谐我的帖子。

点评

举双手赞同: 5.0
举双手赞同: 5
立不立案是一件事,怎么判又是一回事。  发表于 2011-11-25 10:53
这个属于想钱想疯了一类吧!那个时期被充公的财产还想要回来,可能吗?我有一同学据说祖上是大地主,以前半条解放街都是他们家,能要回来,那不发达了。  发表于 2011-11-24 21:48
这种应该是历史遗留问题,现在法院是比较难判定产权是谁,老人的心情可以理解,恐怕这种事政府也难办。  发表于 2011-11-23 15:3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3 13: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关部门彻查此事,别让老百姓蒙冤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3 13: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府门前是不是最有效的呢?估计需要多条途径,如果你的诉求是合法合理的,司法途径如果无效,可以上访、发贴、网络投诉、电话投诉。。。

点评

上访就更别说了,没人理你,去北京会被抓去挖煤的。你还有什么更好的途径,形式?网上类似的事情太多,不会引起重视的。  发表于 2012-2-3 15:29
兄弟,你是没经历过吧??合法途径,你去走走看,P县包括全温州的律师都不敢接这样的案子。 问问你的律师朋友,好像是有个什么律师潜规则的。  发表于 2012-2-3 15:2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3 13: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绑定,不说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3 13:29: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低调还是低调 于 2011-11-23 13:29 编辑

哎.......这事我看没什么希望。自古中国民难与官斗。特别是平阳官

点评

举双手赞同: 3.3
举双手赞同: 5
  发表于 2011-11-26 22:52
举双手赞同: 5
  发表于 2011-11-24 20:06
举双手赞同: 0
  发表于 2011-11-23 13:4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3 13:4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房子涨价惹的祸。

点评

你说得有道理,但你想多了。  发表于 2011-11-23 15:2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3 13: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7楼说的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3 13: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顶起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23 14: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真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8-19 21:21 , Processed in 0.070817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