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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法规

5岁幼童惨死车轮下,交警认定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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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0 21: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动车是不可以长期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本身就存在过错(平时交警处理是扣3分罚款两百)。货运三轮车是不可以载人可是该案是拖拉机违章导致该起交通事故,拖拉机驾驶员应付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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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0 22: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规 发表于 2011-10-30 21:26
本案中大人疏于管控导致小孩发生事故对于这点我不敢苟同,在这起事故首先是机动车逆行进入非机动车道,车 ...

孩子,天堂没有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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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0 22: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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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0 22: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一场生命的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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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0 22: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队为人民币服务呀,脑残了呀。{:soso_e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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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0 22: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这到底是谁的责任,希望法律给于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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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08: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法不容  严惩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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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08: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悲惨了。孩子这么小就一辈子过去了。而且让他奶奶亲眼看到了这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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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08: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故认定的交警应该多学学业务知识,作出的认定应该经得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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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08: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 ! 现在的人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钱服务。肇事司机在逆道的人行道上,还开这么快导至事故的发生,还不是全责, 世道不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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