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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法规

5岁幼童惨死车轮下,交警认定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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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08:46:25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呀 ! 现在的人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钱服务。肇事司机在逆道的人行道上,还开这么快导至事故的发生,还不是全责, 世道不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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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08: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杯具啊!孩子可伶呀! 他的家人这么受的了呀
!希望肇事司机绳之以法,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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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09: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肇事者应该付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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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09: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通警察测量现场不到位。也应该付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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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09: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肇事司机早上还在做梦吧。前面有人力3轮车也没看见。造成这样的悲剧。真是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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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09: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杯具啊!这五岁小男孩生命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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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09: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平阳人民啊 于 2011-10-31 11:39 编辑

交警这样做会给社会带来强烈后遗症。交警同志,你要反思啊,如果你的家人被这样撞死了,你还会认定肇事者不用负完全责吗???????

以后我看到谁不爽,也开到非机动车车道上撞他,反正不用付完全责任。   不管了

点评

这是故意杀人了,朋友!  发表于 2011-11-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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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11: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啊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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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11: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条鲜活的生活就这么凋零,杯具啊,希望在天国能够健康快乐!可悲的天朝,天理竟屈服于金钱/权利之下,政府职能部门成了有钱人的走狗!必须彻查事故真相,还受害人及家属一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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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12: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是按双方是否有违法行为,如果有违法行为的话,就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吧。看起来两辆车都是逆向的,三轮车后面坐人,交警定主次责任应该没问题。每一起事故背后都是两个受伤的家庭,肇事者尽力为受伤害方多做一些吧,现在的社会钱不能说明什么,态度很重要。但还是希望驾驶员在经济赔偿上能到位一些,愿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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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11-1 23:04
同意  发表于 2011-11-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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