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法规

5岁幼童惨死车轮下,交警认定不公!!!!!!!!!!!!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1 13: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   天国没有这事。  现在的世道黑暗 不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1 14:5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说  老人骑着人力三轮车进入逆道的人行道是有点过错,,,, 但这位肇事者是接受过教育的,却开入逆向的人行道,才导致事故的发生。。。。。。就是全部的责认怎么会是主要责任呢,,,,交警部门是干啥吃的,,,难道跟他们是亲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1 15: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一场悲剧。 这个肇事者应当就是全部责任,怎么会是主要责任,太没里了。这些说是为百姓做事,可官字两个口不好说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1 15:24:4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机动车要走车道中间,机动车随意走非机动车道,怎么一个乱字了得。出事了大家悲痛,反思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1 18: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1 19: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 天理啊  大家看了  说说看这还有王法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1-11-1 19: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1 19: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仅是全部责任,一定要判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1 19:5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路撞死了人应该是全部责任,设置非机动车车道是为了保护人,这个地方不应该驶入机动车,是事情了当然是全部责任,应该以交通肇事罪刑拘,居然取保候审了,平阳交警搞什么飞机啊?怎么对的起死去的英灵!起码判个10年以上,让那些开入非机动车车道的人起到警示作用

点评

刑拘和取保候审并不矛盾,认他回去筹款好赔偿,车应该扣了吧?  发表于 2011-11-1 22: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1 20: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轮车也是逆向行驶,对事故应该也是有影响吧!
责任主次也是正常的,事情已经出来了,还有什么意义!
钱多赔点才是主要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4-4-29 11:09 , Processed in 0.06976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