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曾经名叫风逆耳 于 2011-10-14 20:38 编辑
孩子可以独自回家吗? 学生来去学校,是否需要接送? 这个问题,对于幼儿园和小学来说,是容易回答的,因为十部门联合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可是,对于初中来说,就有点棘手了,因为孩子比较大了嘛,接送起来有点不像样了。然而,据我所知,原来初中也是可以实行“交接制度”的,并且实行得一点都不比幼儿园差。这得从我外甥说起 外甥自四年级转回本地读书,就一直跨镇求学,每学期总有许多次,从县的这头跑到那头。从五年级下学期开始,我开始有意识地让他自己一个人从“这头跑到那头”,即使他是有些晕车的。于是,到了小学毕业,他已经能很轻松地一个人“从这头跑到那头”了。所以,当他进入初中后,第一次放月假,给我打电话时,我毫不犹豫地说,那你自己回来吧。 可是过一会,他又打电话来说:不行,没有家长,学校不让出校门。于是,我跟他班主任打招呼,但她根本不管我外甥已有的经验和能力,说:学校规定,一定要家长接送。就这样,我的外甥“退回”需人接送的“幼儿园,或者小学低年级”的年龄了。 这里,我得先介绍下我外甥所就读的学校。这是县里一所办学质量非常不错的私立学校,敢说它的办学质量不错,是因为它的“考试质量”是顶呱呱的——今年中考的“县一中率”全县初中最高,比排名第二的高了好几个百分点。但是,当初我是反对他进这所学校的,因为我怕私立学校为了生存,一心抓教学质量(或者通俗点,考试质量吧),而忽略了其他;可惜的是,我也没料到“必须要家长接送”这种事。 不让学生独自回家,一定要家长接送,学校当然是出于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的考虑了。这么做,对学校来说,当然是很安全的,因为所有的问题,比如擅自不及时归家,比如出现交通意外,等等,都迎刃而解了;况且,即使还有问题,那也是家长的了。可是,对于学生来讲呢,够安全吗?当然了,有家长的带领,生命暂时是比较安全的。可是,此外呢?比如,独立回家的机会,比如,独立回家的能力?——初中毕业之时,竟然还没有独自回过家(学校就在同一个县,而且基本上交通方便),甚至说,还没有独立回家的能力,这对于他们必然要走上社会的将来,我想,是不够安全的 。 所以,在我看来,学校这貌似为“学生人身安全”负责任的做法,其实是全不负责,顾的只是学校的一己安全。 学生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乃至做出了“学生出现事故,校长等连带负责”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学校重视学生的人身安全,是无可厚非的;而重视生源、甚至不惜标榜出“学生就是上帝”的私立学校,在这方面抓得更紧些,也似乎情有可原。可是,在安全的名义下,就把学生种种应该得到培养的能力,比如独自回家,比如野外生存,都剥夺了,而且显然这不是个别学校的行为,那么当前学校的教育目,可见一斑了;而这样的学校,非但没受到家长的非议,反而对之趋之若骛,家长心目中的“成才观”,也可见一斑。 而我以为,家长应当负起更大的责任,因为不管是相关部门的规定,还是学校的当前所为,都是为了迎合家长。试想,一旦学生出现了事情,有几个家长愿意先找找自己孩子的原因,或者先找找客观的原因呢?不过是一副或真或假陷在悲痛里的样子,尽量找替罪羊,尽力去找学校的麻烦罢了。而他们的理由不外是:我把孩子交给你学校,你学校当然要负责了。 诚然,把孩子交给学校,学校就该负责;可是,他们是否想过,其实孩子也是把自己交给他们,他们也不过是暂时代为孩子负责? 而他们,是否为孩子很好的负责了呢?是否从孩子的将来发展出发,为孩子负责了呢?这样的问题,当然是几乎每位家长都要拍着胸膛,说,我当然是为孩子考虑了。可是,把孩子像温室里地花朵一样保护着,就算尽责了吗?是否想过,孩子其实在要求着,随着年龄地递增,自己的能力也好得到相应的培养和发展?比如说,初中了,应该让孩子学会在短距离内独自回家了。 所以,在我看来,许许多多的家长,也是在貌似负责之下,却做着对孩子的将来最不负责的事。 生命是可贵的,是该尽量保证孩子的安全。可是,如果就因为这个原因,在安全的名义下,家长和学校双重或无意或故意地失职,剥夺了许多孩子应该得到的乐趣和机会,放弃了对孩子地许多能力地培养;那么,等到孩子懂事的一天,他会厌恶这种安全。 曾经有首激动人心地诗,这样写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但愿将来的某一天,当这群孩子开始能够为自我负责的时候,不需要悲怆地吟道:若为“独归”故,生命诚可抛。 200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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