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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个新闻,平阳多数电动车驾驶者岂不都属于无证驾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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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08: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市区望江东路香港大厦附近,交警一大队二中队民警现场查扣了一辆电动摩托车,驾驶员属于无证驾驶,被处以10天以下的行政拘留。王诚摄  温州网讯 “四小车”整治初战告捷,电动车载客却见缝插针,“电动车”因此被称为除四小车外的“第五种车”。昨天开始,交警部门对电动车非法营运者进行查处,因无证驾驶,两名驾驶员被治安拘留10天。
  昨天上午,在市区安澜码头一带,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民警查获了两名骑电动车参与非法营运的驾驶员。他们分别是安徽的薄某和福建的陈某,当时刚拉客上车。
  根据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交警鉴定发现,两人的电动车重量分别在80公斤、90公斤以上,时速则分别在30公里、28公里以上,均属机动车。而经检查发现,两人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予以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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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08: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的,应该好好整冶了,电瓶车是个很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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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08: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摩托车应该算机动车,但是电动车现在在p县还算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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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08: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是有区别的,路上开的大多是电动摩托车,建议开电动摩托车的要参加道路交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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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08: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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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09: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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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1:41: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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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2: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平阳也应该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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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3: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远离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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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11 15: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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