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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无特权,法制社会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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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17:3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说到做官,在某些这些地方最没趣了,做起官来根本没有那朝威震八方之感觉,反而凡事都有缩手缩脚之感觉。这两天看了几个新闻,在这些当官者身上根本看不出当官的威风之感,反而有一种憋屈之感;就说香港特首曾荫权吧,用我们所共识的观念作为概括,理应是属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之新宠,办事大可只手遮天无人能左其右了,但事实并非是这么一回事,近日来这位香港特首却为自己的房屋之事发表声明,原因是特首位于麦当劳道的住宅露台以玻璃围封,被质疑为涉嫌僭建物,香港屋宇署随后要求业主自行安排清拆玻璃嵌板,或证明该工程符合相关附属法例要求。这栋作为曾荫权父亲七十年代买的老屋,直到1998年曾特首花了800万港币过户后一直没有改动,但在今日却被香港屋宇署质疑为露台玻璃为僭建物。按照我们的思维,作为特首理应享受特别的待遇,而屋宇署也会做个顺水人情,但事实并非如此,却发了相关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据等等事项,面对这样的一个决定,作为香港特首的曾荫权先生发表声明,指“为消除一切疑虑,我已委托专业认可人士,根据屋宇署的劝喻,安排尽快清拆现有的玻璃嵌板,并跟进如何根据法例要求重建合乎标准的客厅外廊。”
  而在此之前,香港的教育局局长孙明扬,因为僭建风波向公众致歉。孙明扬位于跑马地菽园新台地下的单位,加建一个小房间,上面摆放几部冷气机,旁边有铁闸。该屋是孙明扬在1994年以828万元买入有关单位,对于屋宇署的清拆令,当时孙扬明未有跟进不过孙明扬未有跟进,单位也于清拆限期后被“钉契”,至今仍未解除而且早在2006年他出任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时已经收到属下屋宇署发出清拆通知与钉契,但他一直没有理会。面对僭建风波,他向公众致歉,承认自己敏感度不足,应该以身作则,在2011年5月25日会找人清拆僭建物,屋宇署表示会再视察有关僭建物,并按现行政策执法。一个身为香港的教育局局长,居然因为僭建,且僭建之物极有可能是在孙明扬购得该屋时就存在,但因为没有拆除而不得不向公众致歉。这对于内地而言,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

  而身在大洋彼岸的伦敦市市长约翰逊本,却为一张2012年的奥运门票在碰运气,原因是在第一轮抽中购买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门票中,他很不走运地成为其中的一个。这次总共有180万人申请购买2000万张门票,但是只有660万张门票可以被购买。面对第一轮购票失败的申请,这位伦敦市市长不无无奈地说:“我很失望没能抽到一张门票,但我会继续尝试。7月和11月各有一次抽签机会,我将和每个没有抽到购买门票的人一样继续碰碰运气。”一个市长,面对在自己所居城市开办的奥运会,居然一张门票也要通过抽中购买的方式才能有机会购买门票,说起来真的如同一个冷笑话,这真是哪儿跟哪儿啊。堂堂的市长,为了一张门票碰运气,这实在是有些令人不敢想象的,不会是通常新闻中所说的作秀吧。但事实就在眼前,确实是货真价实之事,市长也要同其他2000万市民一样,要通过抽中购买的方式获得门票,才有机会进入奥运场馆观看比赛。

  在生活里,发生在这三位身上的事件,拿到普通人的身上说事,实在是算不了什么新闻,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通过新闻的方式表现出来,倒有一种占领和掠夺公共资源的嫌疑了,僭建物要拆就拆了,票无法抽中也只能是自己倒了八辈子的霉罢了,亦或许连有关部门管也懒得管的事;但就是这么小的不能再小的事,跟特首局长市长有关的时候,就这么不简单了,也就是说从小事之中来体现特权人物与普通群体之间是否还存在公平的标志。而今天我们看到了,在不同制度之下的社会终于完美地呈现出了特权阶层与普通群体必须享有的规则,无论你是公卿还是国戚,无论你权倾朝野还是平头百姓,都必须遵守一个社会所设立的规范与准则,其言行均得符合这个制度之下的规范,才能彰显出一个社会的立法基础所在,才能表明这个社会之中的任何一员只有职业的分别而没有人格的贵贱。

  正是这种人格没有高低贵践之分的基础,才有特首局长市长在面对僭建物、买不到票时享受不到特权的庇护,才能在规定的法理范围内接受公众的监督,这是一个法制社会的根本标志。作为特权阶层,正是在这些小事之中折射出他们处事的态度、为人的品格、社会的表率,如果以不同的规则来要求自己,可以以公谋私以权谋私,那么又怎么能够让百姓臣服于社会所钦定的既有规则呢?但是,在这几位手握重权的者面前,他们恪守了职业的底线,恪守了作为一名公务应该有更高的素质要求,他们没有用自己公权力的外衣为自己谋一已这私,全然遵照这个社会的规则行事。他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他们的权力只能行使在职务之内的事务,而非是用这种权力为大开绿灯大肆谋私。

  正是在这三个小故事中,读者会根据身处的现状和环境做出如此反映,这些手握实权者之所以循规蹈矩,是因为他们身处的环境使然,公务员必须以典范的身影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之中,而不是利用特权为自己谋私,为自己设立一道有别于普通群体的围墙,倘若视规则而不顾,那么那一道围墙也是他仕途终止的终点。然而这对于我们而言,有关部门如此认真的态度多少有些不习惯,会认为这是相关执法部门在公众之前的作秀,也会认为是他们找碴,有意使这些聚集在舆论前端的人士出丑;而媒体报道的热乎劲,真是有太不和谐的表现,这么一丁点的陈年旧事居然搬到舆论头条,大有用舆论误导民众的做法;按照正常思维得出的结论,阳台玻璃窗与空调、门票之事,早就有相关人员去按排、怎么样让领导住得更舒服才是合理的;市长要观看奥运会,哪个位置看的表演最醒目,哪个位置坐起来更令人舒坦,相面相关人员安排的妥妥贴贴才是合理的;如果不是这样做,反倒让看惯了风景的人无从适应;但恰司是这种质疑和调侃,凸显出了不同社会文化和社会规则,在法制标榜之下的社会,无须用口号来表明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而是在这些特权人物的一言一行中折射出来,你是总统也好,你是国家元首也好,你是特首也好,你是市长也好,一举一动均必须符合社会的意志,人民的意志,这才是一个法制社会的真正标榜,才是一个社会具有真正法制精神的显象。  

  只是面对这三个新闻事件中的主角,我们总会以反向的角度与他们的环境做出对比,内心还会产生对他们的一丝同情,这官做得真是太憋屈太窝囊了,全然看不出我们视线之中的官威与实权,丁点小的事儿居然兴师动众地面对媒体做出澄清,也太缺少了官的范儿了。随便拎出我们身处环境下某些官员的作为,真的会让事发新闻中地方的百姓与媒体捶胸顿足了,再在想想这些百姓也真是太身在福中不知福了。记得关于曾荫权先生因公出差,几厘几分都被记得清清楚楚;记得一位内地官员因到香港公干,受到隆重的礼遇吃了一顿中餐,价格是50元左右的外卖;香港政府的公车数量是20辆;面对这样一起起新闻,充斥感官的是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香港,在公务员开支上也显得太过抠门了;然而这么抠门的一个地方,在今年年底年满18岁的香港居民均可以得到政府的分红6000港元;或许正是居民和媒体的较真,才有可以享受政府分红的好事,也正是当地民众和相关部门的相互监督,才有凡事以法行事而不会凌驾于法律之上,无论是谁都必须受到法律的掣肘,这才是法制精神真正普及的典范。

  结束语:法制社会体现的是真正的人人平等,而无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即便是特首也无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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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18: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才是真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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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12 13:44
楼主在一个畸形的特权社会生存的太久了,以至于一个正常社会的正常公务员的正常举动楼主都会觉得不正常。其实香港伦敦发生的一切在正常不过了。只是中国见不到。  发表于 2011-6-11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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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18:5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党专政下,希望能出个蒋经国这样的开明的领导,中国就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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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12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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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20:23: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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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20:2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产党政策是好的,就是人为能力还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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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过那4万亿的钱了吗?这样的政策也好?P民反正没有钱,你再经济危机还是没有钱,但这4万亿就不一样,让那些权贵钱多了,但物价高了,P民生活更难了,你有没有发现,1000元工资的日子比现在3000元还幸福得多?  发表于 2011-6-12 10:20
傻了吧,好话谁不会说,问题是怎么做。关键时刻就像08年的危机一样,它是先挽救权贵的腰包还是挽救百姓啊!现在看来最清楚不过。4万亿救市就是要用高通胀来牺牲百姓,挽救房地产,挽救权贵腰包。  发表于 2011-6-11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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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20: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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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20: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党中央的政策是好的,只是地方执行时无人监督。反贪局,纪委,监察局都是共产党自己人,抓不抓贪官无所谓,反正坐办公室照样领工资,有人请吃饭。而香港,西方等国他们的反贪局,廉政公署是无党派的,不归地方政府管的,而且他们是主动出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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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1-6-12 13:46
自己人查自己人,能查出个什么来?自己人办自己人人,能办出什么事情来只有天知道。  发表于 2011-6-12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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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1 21: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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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2 00: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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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2 06: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制社会人人平等,无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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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人治的社会就不一样,钱和权能解决一要问题。  发表于 2011-6-12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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