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阳县委干部任免通知 平干任〔201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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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平 阳 县 委 县委决定: 徐捷飞同志任中共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南雁镇委书记、委员职务; 王大杰同志任中共平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中共青街畲族乡委书记、委员职务; 林文同志任中共平阳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郑海羽同志任中共平阳县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梓胡同志任平阳县司法局主任科员; 刘启发同志任平阳县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平阳县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职务; 陈绍平同志任平阳县红十字会主任科员; 免去施德鹏同志的中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周大泳同志的中共平阳县经济贸易局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潘金理同志的中共平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黄方玺同志的中共平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曾云峰同志的中共平阳县人事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余建军同志的平阳县规划建设局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林锟同志的中共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纪委书记、委员职务。 中 共 平 阳 县 委 2011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