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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丫头

鳌江巴黎城北发生“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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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2:2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鳌江人呐 的帖子

是的,"鳌江人民没有那么多的粪"留下只有象你这样的"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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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2: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军国主义 的帖子

怎么满嘴喷屎呢,拿纸擦一下吧,注意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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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2: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发帖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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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2: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军国主义 于 2011-4-22 22:46 编辑

回复 鳌江人呐 的帖子

产屎的人"鳌江人呐"一把擦到"鳌江人呐"的嘴噢,哈哈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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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2: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军国主义 的帖子

你还是别擦了吧,直接把屎咽下去吧,这样对你好,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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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2: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鳌江人呐 的帖子

看来"鳌江人呐"不仅能"产粪"并能咽粪,真是自给自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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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3: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相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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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3: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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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2 23: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被拆房屋是不是违章建筑,上传相关证件让大家看一看不就得了?

点评

支持,上真相,如果三证齐全的话,我就站在LZ这边,去TMD政府 。  发表于 2011-4-24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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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2 23: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nbsh 的帖子

右边的两间楼房92年建的,当时建的都是平房,共63.5平方米,1997年加高一层。
1994年徐某为了生计凭当时承包责任田1.72亩与两间仓库63.5平方米作为营业场所去创办平阳县种玉水泥预制厂,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生产用地面积940平方米。经温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平阳县城乡建设局层层批复盖章同意,平阳县计划委员会发文批复同意创办平阳县种玉水泥预制厂;同年徐又登记申领了工商与税务的执照与手续,至今种玉水泥预制厂已经合法经营了17年。预制厂合法经营至今十几年里,有关部门并未要求其办理土地手续,而作为农民的徐某在预制厂的正常生产下,经营是合法的不受影响的,他根本不知道需要土地证,也不懂得去完善手续。而当时在鳌江镇的乡下这种没有土地产权证的工厂与住宅千千万万,直到现在鳌江农村的大部分老房子也都是没有产权证的。

左边四间矮房子是98年底为了生产需要建成的,2001年把紧靠右边楼房的一间房子加高成二层。

点评

可惜啊,不懂代表不了合法。要不然你可以上省告TND。  发表于 2011-4-24 08:54
政府现在跟你讲法,你没证,人家何来强拆?现在政府做事情很小心的,你要对抗先研究一下自己手上有多少筹码,经济学上这叫博弈,信息不对称的博弈,亏定了,不懂法吃大亏了,,,  发表于 2011-4-22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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