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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住着7名“地宫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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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08: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阳“大自然家园”住宅区里,有七户住在一楼的业主,也掘地开挖,将一楼平面套房变为复式住宅,楼上的业主为此提心吊胆。  邻居:这样住着没安全感
  “大自然家园”位于平阳县昆阳镇汇水河北路,是一个沿河而建的高档住宅区,2009年交付,目前房价每平方米1万余元。
  前天下午,根据举报者的线索,记者来到“大自然家园”某幢1单元101室,一名中年妇女正在门口打扫卫生。
  经她同意,记者进入房内,发现里面除了客厅未经开挖,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区域的地面都往下挖了约七十厘米。被挖的这部分区域隔成两层,用一个旋转式木梯连接。楼下设有卧室、书房、小客厅、卫生间和厨房等,楼上则有三个卧室、一个储物室,一个晾衣房及两个卫生间。
  举报者还提供了几位“地宫哥”的住址,但昨、前两天记者走访时,这些房子均房门紧闭,敲门无人应答。
  记者采访了该小区四名住在楼上的业主,对于一楼开挖地面的行为,他们都表示反对。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业主称:“如果早知道他们会这样,我就不买这里的房子,这样住着没安全感。”
  物业:我们没有执法权,制止不了
  “很多业主都向我们投诉这事,我们也试图制止,但由于没有执法权,制止不了。”温州大自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经理谭会元称,该小区18幢、15幢、14幢共有七户一楼的业主,陆续将地面挖掘,搭成“跃层”。
  据谭会元称,较早挖掘地面的是18幢1单元的一名业主,这户人家的男主人姓陈,是在平阳规划系统工作的。
  谭会元说,房子于2009年7月1日交付,陈某于2009年7月3日开始装修,挖掘地面。在物业出具的一份《违章装修整改通知书》上有这样一句话:“贵户在装修过程中,将室内地面下挖70公分作两层使用,如今后经权威部门鉴定,由于开挖地下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业主全部承担,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份《通知书》上,签有陈某的名字。
  “他家擅自开挖的行为未被制止,也没出什么事,一些业主观望了一段时间后就开始跟风了。”谭会元称,尤其是去年下半年,连续有四五户人家开挖地面建“跃层”。他担心如果再跟着挖下去,整个“大自然家园”就成“地下城”了。
  房开:层高比较高,原为解决采光问题
  “大自然家园”一名搭建“跃层”的业主陈某,系平阳县测绘大队大队长。平阳县规划建设局负责人介绍,“测绘大队”归属于规划建设系统。
  昨天下午,陈某下班后,将记者带至他家中。他称,他家开挖的地面“没有他们说的70厘米那么深,顶多只有60厘米”。记者看到,陈某家中开挖的面积约有40平方米,在楼下搭出了一间卧室和一间书房,和楼上的房间用楼梯相连。
  与陈某对门的102室,也是差不多的情况。
  102室的业主杨某称:“当时房开建房子时,一楼层高为4.4米,且墙上有上下两扇窗户,显然就是给我们搭成两层使用的。”陈某也同意杨先生的说法,他承认自己没到规划部门进行审批就开挖了房子,“因为我知道审批过不了关。”
  大自然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工程部的工作人员称:“一楼层高比较高,是图纸设计的,是考虑到一层住户的采光等问题,但规定一层就是一层,我们绝不会建议业主把它开挖后搭成两层。”
  房管:今天派人到现场调查取证
  温州大自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平阳分公司客户服务部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她曾多次到平阳县房管局昆阳房管所,反映业主私挖地面这一情况,但一直未得到处理。
  昨天,昆阳房管所所长谢斌在接受采访时称,他们所里未接到过物业反映私挖地面一事,如果早点知道这个事情,就能及早制止。现在业主房子都已装修完毕,给他们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平阳县房管局纪检组长柯向前表示,纪检组监察室会介入了解此事,房管部门也会于今天派人到现场调查取证。
  平阳县房管局房产科科长叶建认为,这个事件还涉及到标高改变和建筑层次问题,建议规划部门介入调查。
  规划:对规划系统人员不徇私
  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明文规定:“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平阳县规划建设局昆阳规划分局负责人昨天称:“审批的权限在县局,但如果确实存在业主反映的情况,我们会参与管理。”
  平阳县规划建设局局长陈锦平昨天表示,“大自然家园”的这些业主从未向规划部门报批。违章业主中,即便存在规划系统的人员,也不会徇私,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如在查处中,需要规划部门配合的,他们会全力支持,要求业主恢复原貌。
发表于 2011-3-4 08: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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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08: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soso_e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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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08: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呃,听说捅到新浪里去了,这下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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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09: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关部门不作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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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09: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7:}如此折腾,完全不把楼上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回事{:soso_e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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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09:3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拓展一下空间吗,,何必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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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09: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队长哥们火了 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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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0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队,最近风声很紧啊!你让我们做灵道的和同僚的难做了”。
“不好意思,灵道!!我先填平了,等这阵风过去了,我再请大家自罚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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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4 09: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和谐社会需要安全感!但安全感的获得需要每个公民的监督和努力。该业主身为国家规划工作人员,却忽视物业行规,与建筑安全法则背道而行!不但影响了普通居民的日常起居,让人羞愧!也带了一个不好的头。希望楼主坚定维权决心不动摇!收集更多有说服力的证据,以博得更多有正义感网友的支持!取得维权最终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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