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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乡镇干部勿同流合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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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09: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宕村的支书换了.辈同君也差不多了,把村里的反回地卖了让村民住不起套房,可他自己在宕黄和宕徐有十几间老房。现在的他身价上千万了。也不知道这些财产是不是贪污得的.请纪委查查.
发表于 2011-1-11 09: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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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09: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空就去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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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我一起去查  发表于 2011-1-11 16:42
领导,我陪您去!  发表于 2011-1-1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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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1: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查过了,基本属实,不过每个村都这样,不知道该办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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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查发帖人吧  发表于 2011-1-17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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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1: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各村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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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1: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巴掌拍不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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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11: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几间啊~!这个问题比较严重,最好楼主,去把每间房子的照片拍下来。这样好让纪委更容易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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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1:56:23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委答复:这事不好办,因为他爸是“李刚”{:soso_e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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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 22:5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小心管理封泥帖子                             转自         探花                                      为避免误解,我说一点社区处置此类帖子的原则:

网络的口水,可以旦夕成就一个人,也可以轻易毁掉一个人。所以,凡涉及真实人名的帖子,为避免无端伤害他人名誉,我们都必须慎重处理。
对纯粹私人恩怨的帖子,如果涉及真实人名的,发帖人必须提供确凿证据,或者公布自己的真实身份。(如果是质疑公权力滥用,则允许匿名)
一个躲在黑暗里的匿名人,如果仅仅出于私人恩怨,又不能提供确凿证据,是没有任何权利指名道姓地公开指责他人的。——否则,如果事后证明是诬陷,谁来为他人名誉受损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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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07: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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