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鳌江自来水厂领导私欲膨胀胆大妄为”网贴反映情况的说明
各位网民: 首先,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对敖江供水事业的支持和监督。针对11月30日网上发贴“鳌江自来水厂领导私欲膨胀胆大妄为”之说,经我们认真调查核实,现将真实情况告知广大网民: 一、网上例举的联建违章房有的可装、有的不可装水的问题, 我厂是根据鳌江镇政府会议纪要(鳌政纪〔2010〕9号)文件精神执行。 1、鳌江镇政府会议纪要(鳌政纪〔2010〕9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3月15日开始执行,在此日期前已经受理报装并缴过费的,我厂给予安装接水。 2、鳌江镇政府会议纪要(鳌政纪〔2010〕9号)文件规定:2010年3月15日后报装,经土地、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处理后出具相关证明的,我厂给予受理安装接水。 3、既不是2010年3月15日前已经受理报装缴费的、也没有土地、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的,我厂暂时不能受理给予安装接水。但我厂将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待相关部门政策出台后给予受理报装。 二、我厂安装水表是根据物价部门明文规定严格执行的,至于网上所说的包装一户水表2000多元,绝无此事,纯属不实之说。贴上所列举的环城路136号对面联建房A、B、C三幢6个单元、曾宅联建房12幢、前庄联建房1、2、7幢、东河小区A、B、C、D幢联建房,经调查皆为2010年3月15日以前报装或有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后,我厂才给予办理,现将相关材料复印上传,接受群众监督。其中10、11幢查无资料,可能地址有误,请楼主与我厂联系,以便查询核实。 三、兴鳌中路更换供水管道,系造福群众的民生工程,对工程造成街道坑洼不平给市民带来一时的生活不便,敬请谅解。我们正在抓紧施工,进行清理,估计12月中旬柳下路至七星桥段可基本恢复原状。 鳌江自来水厂 2010.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