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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猛猛

平阳医院成灵堂 20岁小伙含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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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3: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医院内部要整改一部医生该回家的回家,该医生责任要追究责任,这样医院才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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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3: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闹![/color]严重影响医院的秩序,围堵急诊室,其他病人得不到救治!不应该阿!
20岁的人,父母近亲结婚,先天不足!死于心力衰竭,要医院几十万!为什么不走正规的途径?医学鉴定还是很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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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3: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看真相吧,一个感冒需要住院吗?金乡大渔的为了感冒有必要来平阳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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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3: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小伙子20岁,苍南人,得的是急性重症胰腺炎,听说他是个弱智,不知道是否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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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3: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听风声来赚一把,还是医疗事故。真相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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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3:5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知情者 于 2010-11-2 13:51 编辑

出现医疗纠纷是不奇怪的,一般群众对医学知识相对会匮乏点,对疾病的认知要有个过程,病人是这样,对医务人员也要有个观察、诊断、诊疗、再调整的过程。医患要建立在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才能很好的完成看病的事情。
出现了纠纷(或称不理解)原有3条解决途径,现在听说平阳也成立了以司法局为主的“医调会”(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有了第4种解决途径。“医调会”的调解今后是解决较大医疗纠纷的主要方式。
3条解决途径分别为:
1、和医院共同协商
2、在卫生局主持下调解
3、直接到法院起诉。一般来讲经过法院的,均要经过医学鉴定。当然是非和责任程度很明   确,法官也可直接审理、判定。
所有的协商和调解都要在双方同意的前提。协调不下也只能走司法途径,不能强迫协商。
另外浙江省人民政府令规定:今后的纠纷1万以上的医院无权解决,10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要经过医学鉴定。
医学鉴定有市、省2级,专家库抽人员还是很公正的。死亡的事件进行医学鉴定,不是非要尸体解剖的。当然尸体解剖对死因上会更明确,确实让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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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4: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需要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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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4: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懂不懂了,感冒?会死人么?只有大傻逼会发这种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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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4: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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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4: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杯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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