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800|回复: 23

个人社保请注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8-31 08:0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平阳社保局对个体参保人员没有通知登记,各位要及时登记。我在社区看到的有关社保局都是负面报道。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对象
(一)各类企业、事业(不含全额拨款)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
(二)平阳县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
二、参保登记与领证
(一)用人单位。自2010年8月2日起,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平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申报表》、近期二寸彩照到所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申报和领取《平阳县医疗保险专用证历》手续。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以下简称"住院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在2010年9月25日前申报完毕。
发表于 2010-8-31 08: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31 08:4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就搞不清楚的人, 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31 09: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是不大明白,谁可以简单易懂的来个一两句概括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31 09: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31 09: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在职职工有医保的可以加办门诊保险,由公司缴费。个人也可以办,由个人缴费。10.1后正式使用。门诊保险就是不住院  看病买药都可以依例报销,一年交700,一年内药费700之内免费,700以后至4000部分按就医医院等级报50%-70%,医院等级越高报的越少 。超过4000部分全额自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31 09: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希望社区里这些有关民生的提醒贴更多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31 09: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31 09: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楼主替社保局为人民服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8-31 22: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屁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5-9-12 14:33 , Processed in 0.068156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