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广西梧州的6名法官因被泼硫酸而成为腾讯首页的新闻。(《广西梧州6名法官遭泼硫酸 法院院长受重伤》原帖地址:http://news.qq.com/a/20100608/002198.htm)6月1日湖南永州朱军枪杀法官导致4名法官死亡,3名法官受伤的悲剧,并留下遗书直指法院。(原帖地址:http://news.qq.com/a/20100602/000207.htm)似乎法官和法律系统正在成为继伤害儿童以报复社会的行动频繁发生外,社会不满情绪又一发泄的对象。 并非每一位受到伤害的法官都做出过亏心的判决,至少我宁愿相信,这些受伤害的法官中还有坚持正义却被误伤的。但是伤害法官的凶手其对象不仅是法官,而是整个法律系统。可以确信,如果社会的矛盾没有合适发泄的途径,将酿造更多的悲剧。从伤害儿童到伤害法官的事件频发这点看,更多的悲剧已经产生并没有合理的发泄渠道。因此,当被害人做出玉石俱焚鱼死网破的决定时,那作为社会公正的守护神的法官,自然被当做伤害的对象,以发泄对种维护公正的机构不能维持的正义的不满,甚至是用生命的代价,对法律所谓正义的判决进行羞辱。 或许这样的伤害非常盲目,却也很无奈。在这样的事件中表面上受伤的是法官,实际上矛头所指整个以法院为代表的判决机关,矛头所指正是那些可能存在的不公判决对民众带来的伤害——倘若这些判决能有正常渠道,能用较低的成本得以纠正,有谁愿意以生命的代价,换回对不公判决的羞辱呢? 不论是儿童受到伤害还是法官受到伤害,都是一出出悲剧。在悲剧之后,人们总希望悲剧不再发生,但那些把人间最美好的东西——比如良知,比如正义,比如公正,比如善——打碎给人看的行为不停止,或许悲剧仍会延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