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的干部职工为何成了新的“弱势群体”?
我们是平阳县第三批机关集资建房(昆阳镇西新区5号楼)的业主。该5号楼是1996年经审批,由平阳县昆阳镇城乡建设开发公司(系昆阳镇部分机关干部职工组建的公司)承建,1997年底竣工,入住已13余年。用地情况:按4.96亩(3306m2)交纳规费,实际用地只有3.36亩(2240m2),均征用于昆阳镇水塔村,其中划拨性质的2.127亩、出让性质的1.233亩。
2003年1月,与我们五号楼相邻的“原昆三中)地块,平阳县人民政府、昆阳镇政府予以挂牌拍卖出让时,竟将我们五号楼农牧区内的绿化地、配电房及底下建有小区化粪池用地一并重复予以出让。将时价(原有本地的房屋开发商出价)为4300万元的黄金地块(计10970m2)却以“议标”形式、3120万元予以出让给温州市大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06年3月(已囤积3年之久),该温州市大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未与我们周邻处理好关系(没签订任何安全施工协议和建前现场勘察),工程建设手续未有办齐的情况下,强行进场,野蛮施工,日夜严重影响、干扰我们住户的安全、休息及正常生活。在施工过程中,已造成我们所有五号楼业主的房屋严重深陷、倾斜,墙体、地面、顶蓬开裂,就此我们业主曾多次呈文报告县政府、镇政府,要求暂停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小区住户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而至今却无人过问及理睬,我们五号楼业主整天生活在担心与惶恐之中。该楼盘开发商还变本加厉在不顾我们业主为维权而提出的意见要求,在县政府、镇政府及在关部分的纵容、支持下三次更改建设规划红线,强行在我们小区消防安全通道和绿化地上砌筑围墙、开建大门出入,强行占用我们的消防完全通道与出入口。更为可怒的是,还将我们业主所有(已使用13年之久)的两座配电房、化粪池圈转在他们的小区内,严重违反了《物权法》之规定,侵犯了我们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我们在漫漫维权路上询问多位内幕知情人,查阅复印大量相关档案资料,从中发现不少问题。基于过去行政人员大多法治意识淡薄入利益诱惑、侥幸心理等考虑,加上浮上水面的问题,我们认为这里隐藏的不是一般的“猫腻”:
一、违纪违法线索
(一)西新区5号楼问题
1、该楼是根据1995年6月[平房政(1995)27号]批文,集资先建而后批的工程项目,这是怎么回事?
2、在工程项目报批中,颁发给承建公司的用地面积分别为3306m2和2240m2(相差1066m2)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却是同一天签发、同一个编号,这里又隐藏着什么?
3、西新区5号楼原为A、B两幢,被扣建了B幢,这B幢地基及我们业主缴纳的有关费用又去向何方?
4、房屋交付使用已13年之久了,至今我们小区法定的物业管理用房又被何人占有而不予归还?
5、小区绿化为何未给铺设建造,其资金又去向何方?
(二)“原昆三中地块”出让拍卖及“雅何人家”楼盘建设问题
6、土地出让拍卖是“议标”,弹指一挥间,1000万国有资产灰飞烟灭,政府为何慨而慷?
7、有关部门根据开发商单方意愿对地块的四周进行数次变更,配合为何如何默契?
二、温州市大都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老板其人
1、老板确实“老”:开工建高楼竟然不与邻里打声招呼。
2、老板确实“霸”:把我们使用十几年的配电房、化粪池围到自家的大院内,还在化粪池上填土种树。
3、老板确实“牛”:(1)动不动就号令警察、保安、城管甚至纪委监察人员为其所用,吓得我们噤若寒蝉,所在地政府主要领导都坦言:实属无奈,来自上头压力!(09年10月31日强行打围墙可见一斑,见网络视频,关键词:平阳雅河人家);(2)置建高楼必影响周边低矮建筑之常识于不顾,打桩等过程不做我房屋任何检测标记。
4、老板确实“刁”:四处散布我5号楼居民不拆建与其合作及我不交物业费等谣言,混淆视听,造谣中伤。
我们业主多次向两级政府反映情况、要求维权却不理不睬,至今没任何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拖置不管。为何遵纪守法的机关干部(业主)在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得不到支持与解决,成了当今的新“弱势群体”?
平阳县昆阳镇西新区五号楼全体业主(盖章)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