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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的“杨文广坦”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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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01: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事本人略知一二,下面把本人知道的说给大家分享:2000年以后开发区确实征用很多土地,平河村属开发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其中近年来违章建筑一直不段,建一间拆一间,少数擦边的也有,就郑家洋而言,大概在2004年左右,全县规划统一行动把违章建筑拆除,那时常务副县长董君敏县长带队把郑家洋违章全拆了.可郑家洋建房对象确属住房困难对象,而且人均住房面积少于15平方,被拆对象后来一直上访到各部门,后来由董君敏县长牵头,由村委会出面组织在农户手上征用约10亩左右落实给郑家洋住房困难对象建房所需.由于近年来郑家洋大多数都属危房和老房,数量之多,而10亩土地根本解决不了现状住房困难.但也一直在努力着.楼主的意思我猜想是这样的,由于经济发展物价上涨,原来征地户现在心里不满.因该是这意思.所以天天举报.

不懂法的“杨文广坦”所说的不切实际,试问郑家垟村委会有何权利征用农民的11亩良田土地,这属于侵权、非法侵占了农民的11亩良田土地,严重的侵害了我们农民的利益,且已解犯法律,构成犯罪。即然是董君敏县长牵头为什么不按正规的政府征用的方式来征收,何必将责任推到董君敏县长头上,狡辩的“杨文广坦”简直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为自己找借口罢了。违章就是违章、违法就是违法、非法就是非法、侵权就是侵权,何必说的如此“伟大”。此人必定与郑家垟村委会有利益关系。
发表于 2010-5-6 08: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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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08: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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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09: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属集体所有,农民只有承包权,难到你这不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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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09: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解内情,不作评论,
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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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09: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叫:"非法侵占了农民的11亩良田土地,严重的侵害了我们农民的利益,且已解犯法律,构成犯罪"。你自己先学学法律,你绝对是其中被收土地户主之一,是不是补偿款已经花完,现在无法生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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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09: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弄不清楚状况,打下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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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09: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法盲再论,我懂得一些农村农民朋友确实住房困难,可又是规划区内无法自建,这些住房困难群众你们替他们想过吗?而且当年有关部门还借用50万给该村作为解决困难住房起动资金.也许你没有被列入住房困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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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10: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杨文广坦整个是一个法盲,还叫别人学学法律,懂法的话会以欺骗的手段骗取良田,自己与他人搞非法建房吗,你等着省土地资源厅马上就会给你好看的

点评

杨文广坦建房已经钱赚到手了?  发表于 2010-10-1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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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6 10:27: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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