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鳌宣办

关于任世科户房屋“被拆除”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0-8 17: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鳌江镇拆迁工作表示 呵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8 19: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的成本低,就是鼓励犯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2 13: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危房倒塌接下来棚户区改造要加快步伐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2 15:0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墨客 发表于 2016-10-8 08:35
拆都拆了,现在有个合理的解释态度勉强还算好吧

这算可以的话,以后就不存在所谓的“钉子户”了,误拆好用,就是不知道领导家被拆了后会何感想,请换位思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3 08:4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明明是强拆。。非要弄个什么作业不慎。玩文字游戏呀。。。。支持楼主维权上访,弄死一个算一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3 10: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应该算是另类的“强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3 11:3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ojianglaoren 于 2016-10-13 11:37 编辑

中纪委发话:政府强制拆迁可构成犯罪!

一点号媒体小生2天前
中央纪委监察部通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政府不得实施强制拆迁!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切实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指出,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础性法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及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依法征收、公平补偿。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清理现行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该废止的予以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该配套完善的尽快配套完善。



《条例》颁布前已经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但尚未组织实施的项目,不得再组织实施,要依法由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强制执行。通知要求,要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拆迁农民的居住问题。农民房屋拆迁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宅基地征收按当地规定的征地标准补偿,被征地拆迁农户所得拆迁补偿以及政府补贴,要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



要督促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收入增长幅度相协调的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并认真加以执行。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通知强调,要督促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畅通被征地拆迁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征地拆迁。





要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矛盾纠纷积累激化。要及时总结依法拆迁、“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力量进行宣传报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突发性事件,依法妥善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通知要求,切实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力度,重点查处采取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行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行为,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仍然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等问题。





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不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转自微信公众号: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3 11:4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强拆还是“误拆”,你们自己很清楚,有杨副镇长的录音为证,再拖延时间,我们只能去杭州上访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0-13 18: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狮子大开口,嘴大胃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4-4-20 16:27 , Processed in 0.066839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