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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烟草冠名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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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3 15:4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年1月9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公约》第13条要求各缔约方在《公约》生效五年内实施并推行全面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禁令。截至目前,我国《广告法》以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烟草的户外广告、境外广告等其他形式没有限制,对间接广告没有明确定义,对烟草促销和赞助也尚未全面禁止。控烟专家主张,只有全面的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才能降低烟草使用,特别是减少青少年的烟草使用。

  据调查,我国以烟草冠名的希望小学有:四川烟草希望小学,中南海爱心小学,“迎客松”希望小学,红云集团菜园希望小学,红塔希望小学,辽宁烟草外贸希望小学,四川烟草小学,青海烟草希望小学,思南县金叶希望小学,遵义烟草希望小学,双柏罗少烟草希望小学,安徽中烟希望小学,广西真龙希望小学,盘河烟草小学,四川藏区烟草希望小学,湖北宣恩县晓关侗族乡牛场烟草希望小学,云南省永平县水泄乡烟草希望小学等,还有类似芙蓉学子助学基金。
发表于 2009-12-13 19: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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