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hq8111

7个月女婴惨死!天理何在,医德何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2-10 08: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才知道这种事情发生在平阳人民医院,首先我自报家门,苍南人民医院儿科,同行,原本气愤填膺的(典型的 ...
淡定 发表于 2009-12-9 23:11



    的确是这样子的 要客观 要用平等心来看待发生了的事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0 08: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8# diya2005


    你说这样的话真是没良心,换做你家的孩子你会这样想吗,闹大钱就赔得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0 08: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逝者安息.家属这样闹,无非就是想钱么,闹的大,钱赔的多,说来说去就是是一个字!!!!!!!
diya2005 发表于 2009-12-9 07:54



   你都是这么想的吗,闹大钱就赔得多??????悲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0 08: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两只眼睛看到的,我说的是曾经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过
泡沫娃娃 发表于 2009-12-9 10:17



    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0 09: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六宝 于 2009-12-10 09:16 编辑
回复  帅哥不寂莫


    这点相信!我老婆今年生孩子,医院有个熟人朋友叫我不用红包算了 节省点,只是 ...
wenzhoupingyang 发表于 2009-12-9 20:37

我也有同感,平阳医院我的孩子20天因为黄胆在那里的新生儿科治疗,治了4天,到了那天下午4点多我去办理出院手续的时候因孩子点滴刚打上,所以我就准备第二天再办理出院手续。
结果在那天晚上10点多了主治医院匆匆打电话给我,说孩子因皮肤过敏感染,要求我去温州,到了那里都晚上12点了,结果儿童医院医生告诉我,幸好发现得早,要不然。。。。。。现在想起来我还心跳加快。(如果那天孩子点滴没打,如果那天我把孩子抱回来。。。。天那,孩子命大)
我现在想想还后怕。后来我还是感谢这位医生,跟我说了实话,知道自己吃不消了,叫我转院。
现在想想是:平阳医院倒是把我的孩子黄胆治好了,但却差点要了我孩子的命。
在温州我问过主治医生,说孩子打点滴(好像叫置留针什么的)那胶布会引起孩子感染,护士肯定要注意观察,虽然情况不是很多,但孩子皮肤不好的会有这情况,作为医生应该知道吧,不要说我的孩子特殊。其他孩子都不会。这是责任心问题,后来在温州孩子一切正常,其中输过血,才20天的孩子,可怜啊。本来我也想去医院要个说法,后来想想那个医生当时也算态度不错,就没去了。
体会:作为医生跟别的职业不一样,对于他们来说,生病孩子千千万万,死几个很正常,但对于孩子家长来说,孩子只有一个,是心头肉,马虎不得。要不然就别当医生,就像老师一样,一个班级孩子很多,成绩好坏很正常,但对于家长来说孩子只有一个,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好,所以做老师就要对所有的孩子一视同仁,别说教几个好的,其他的就不理。要不然,就别当老师。这是职业道德。
之所以关注这个帖子,我也经历过,现在孩子一周多,挺可爱的。虽然孩子偶也生过病,去过医院,真的,当医生不容易,作为家长的我也理解,但医生的态度真的很关键,说实话如果没有那个好态度的医生。我记不得了他叫什么名字了,我也会到平阳医院要个说法,可能我是个文明点的人,用文明方法要说法,结果怎样不得而知,但作为医院,真的该反思的时候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0 09: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世道,真的没话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0 09: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道,只有闹,才能解决问题!!!闹吧闹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0 10: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有情有义 于 2009-12-10 10:08 编辑

同情
现在医疗事故是有啊.只是现在不是说谁对谁错的问题,应该是怎么把这事解决好,让死者安息才对啊
这只代表个人看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0 10: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伤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2-10 10: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太可怜了,不知该说什么,说什么都安慰不了妈妈的心,说什么都换不回孩子的命。
医院应该早点出来解决。县政府也该出来把事情解决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4-5-18 15:42 , Processed in 0.083207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