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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月女婴惨死!天理何在,医德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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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8 16:56: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山老兄贴中所写到的平阳人民医院看到的悲惨一幕。本人作为死去婴孩母亲的朋友,一个旁观者,觉得有必要把所了解到的事实做一下陈述
P:本人人格担保,以下陈述绝对属实,没有添油加醋
      小婴孩,女性,7个月大。这段时间有身体不好,在平阳医院里挂了两天点滴,第三天,也就是出事的昨天(12月7号星期一),家长跟主治医生林XX说,孩子有点痰,林XX医生就在药里加了一些化痰的药。中午12点多,孩子挂完点滴被家长抱回家。回到家在二楼就睡觉了,家长就在楼下做家务,期间上去看过两次孩子,均无异常。到了下午4点多的时候,家长上去看孩子,就看到孩子全身乌青,脸色苍白,口鼻均有出血。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
      后送医院抢救,到达医院,在急诊部,护士进行了抢救,但是回天无力,一条稚嫩鲜活的生命离开了这个世界。后亲戚朋友到达医院,要求医院的负责人出面对这件事情进行处理及要求协商。在等待了近两个小时,医院的负责人迟迟不肯出现,并且手机关机。亲属情绪激动之下,掀翻了一张办公桌。后院方拨打110,警察到达医院。后来本人有事先期离开医院,后面的事情就不清楚了。
      这件事情,对孩子的亲属是巨大的打击。对于孩子的母亲,更是痛苦到无以复加。孩子的母亲,以前有过一个男孩,但是在4、5岁的时候,因为生病去世了,现在好不容易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又出了这样的事情,试问,换做任何人,谁能承受这样的打击。本人也有一个女儿,感同身受,看着小女孩的尸体,也是不经潸然泪下。内心如针扎一样的难受。
     
      以上是对事件的陈述,接下来是本人对这件事情的一些看法

      1、在没有确认孩子的死因之前,任何有关孩子的死因都只是猜测;但是猜测也是有所依据,一般情况下,孩子莫名其妙的出现口鼻出血并导致死亡,让人不得不跟中午所打的点滴联系起来。
      2、在医院打完针抱回孩子,孩子睡着,后面又死亡,中间孩子的外婆一直在楼下忙家务,中间上楼看过两次孩子,当时孩子均正常。没有人会害自己的孩子,这中间没有出现什么对孩子有害的事情。
      3、医生所开的药方如果没有错的话,那么是否在拿药的环节,药房的医师拿错了呢?又或者护士打针的时候打错药了呢?更离奇的猜测,是否药品的质量存在问题呢?
      4、在亲属要求医院负责人出面之后,院方负责人迟迟不肯出现,并且现场的医生护士基本走完。连后来赶过来的警察同志也说医院这样的做法不妥当。大胆的猜测一下,医院是否知道了过错,避而不见呢。

        也许有人会说,患者大闹医院,是不对的,是不冷静的表现。试想一下,碰到这种情况,孩子死了,医院负责人避而不见,任谁也冷静不了,换做是我,杀人的心都起了。至少要有负责人出来协调,帮助家长把孩子的死因找出来。
    不管怎么样,孩子已经走了,一条鲜活可爱的生命逝去了。留下悲痛欲绝的父母亲,可是再大的悲痛也换回不了孩子的生命。提醒我们的家长朋友们,一定要好好照顾好自己的孩子。小心再小心,为了防止这样惨痛的悲剧再次上演。。。。。。。。。。。


    郑重声明:此贴只针对2009年12月8日之前所发生的事情进行事实陈述,绝无诽谤、造谣。

平阳县人民医院

平阳县人民医院


门诊部大门

门诊部大门


门诊部大门

门诊部大门


稚嫩的生命

稚嫩的生命


稚嫩的生命

稚嫩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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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8 17: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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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8 17: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lz错了,昨天不是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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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8 17: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中。。。应该挑选合适的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弄清事实真相。同时注意对遗体进行妥善保管,以免发生抢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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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8 17: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院方也应该出来表个态,逃避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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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8 17: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需要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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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8 17: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仅仅是澄清,
堂堂一个县级医院还是冠以“人民”2字的,居然用避而不见这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来对待已故婴儿和家属.
请问医德何在、良心何在、党性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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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8 17: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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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8 18:0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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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8 18: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妈的这些医生就应该枪毙。平时牛逼烘烘。现在出事就逃避责任。一条生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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