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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平林新月

离婚女人有责任抚养自己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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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6 22: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牵扯到男女平等的问题,法律说平等,可目前事实无法平等。好比婚后的夫妻,女的不工作,花男的钱,好像天经地义,旁人也不会说闲话,但是男的如果没赚钱一直花女的钱,就会有人说男的吃软饭或者窝囊。你说的婚后抚养问题,事实就是你说的那样,不符合法律说的平等,但无法指望马上平等的。虽说孩子是夫妻两人的,民间一般认为是属于男方的多些,就是姓氏,也绝大部分都是跟孩子父亲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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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7 08:32: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女人在权利上要求男女平等,在义务上要求男士优先,男人独扛。她沾沾自喜于自己所获的利益。孩子不用养,人家养好了送前面给你。只是这样的女人如果再婚了,她发现原来别的女人也跟她一样“聪明”,她吧孩子仍给前夫养,结果再婚的时候发现她再婚老公的前妻一样把孩子扔给前夫养,她也得被动跟着养。由此产生心里不平衡。其实只要每个人不管离婚与否,对自己的孩子付起责任,一个人养自己的孩子是不会心理不平衡的。会尽量养好。养别人的孩子心理不平衡,谁都不想付出太多。所以经常有人说,离婚苦了孩子。其实只要父母付起责任,不是想占便宜,把自己的责任推给别人,对孩子不管物质和精神同样付出,离婚家庭的孩子跟别人是一样的。所不同的仅是父母不一起住。现在离婚家庭的孩子被称为单亲家庭,其实孩子的双亲都健在。只是有些人在和死了一样不付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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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7 08: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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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7 11:15: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社区读者zzm 发表于 2015-10-7 08: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 ...

这是理论吧。或者城市里实行的好。但现实是我们这里的女人即使她收入是前夫的很多倍,也没有付抚养费的意识。而前夫碍于面子也不敢讲。好像男人向女人要抚养费一句话顶过来:你一个男人养不了自己的孩子啊。如果前夫条件一般,再婚又再生育,如果还有父母要养,(话说法律规定女儿也要养父母的啊,但现实是儿子独自养的),那么前妻的孩子只能后妈帮养。后妈心里肯定不舒服,不愿付出太多。前妻不付抚养费的结果必然受损害的还是她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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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7 14: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男人如果有能力话要不要抚养费没关系。只要离了就好。孩子是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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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0-7 19:35: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过 发表于 2015-10-7 14:42
我们男人如果有能力话要不要抚养费没关系。只要离了就好。孩子是自己的

至于能力,该怎么说呢?前些年钱那么好赚。每年赚个几百万还是几十万,谁在乎那点抚养费呢。但这两年钱不好赚了,钱赚不来,生活紧巴巴。对男人来说是一样的,反正是养自己的孩子,再怎么难也是情愿的。我是说前妻不付抚养费,男人一个人扛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后就无力承担其他费用了。那么养家的责任就全靠现任妻子。等于后妈出钱养前妻孩子。若前妻和孩子不往来也就算了,偏偏要往来。前妻不出一分钱,坐享养孩子的成果。后妈出钱出力,没有享受任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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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7 21:4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义务,双方都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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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00: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已经没有协议付抚养费,那么就没必要再提对方要出钱出力的事情。如果你本人认为对方没有支付抚养费不合适,那么重新协议或者起诉便是。现如今的状况是你在没有与对方协议的或者是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所进行的埋怨牢骚,是你个人的事情。把事情讨论到离婚女人有无责任养自己孩子,是完全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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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7 22:55: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到我心里去了,我都是自己抚养的,男人吗应该大方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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