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楼主: 天空01

【转载】平阳县缓解停车难将有新举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12 11: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停车收费,这不是很正常吗?每一个大城市都是如此,特别是在私家车越来越多的近几年,我强烈同意这个政策,因为我家门口的小巷子也给私家车堵住了,出门都要拐一大弯子,这些有车一族,你们还让不让人好好走路了。停起车来简直是见缝插针,一点公德心都没有。连家门口都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6 07:17: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不就是想收钱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6 07:20: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收了钱,还是解决不了停车难的问题,一把手要追责吗?停车难收费能解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6 07:23: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车子太多了,建设没跟上,限牌是上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7 19: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还以为想出了什么好对策呢!不过是堂而皇之的找个理由收钱。请问收了钱后停车就方便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7 19: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首席观察 于 2015-10-17 19:17 编辑

一是路边停车收费的合理性问题。车主平时交纳这税那费,相当于已经为路边停车预先埋了单,当他们临时占用道路资源时,便不应该重复交费,这是路边停车收费与停车场收费的本质区别。很多国家的公共停车位都是免费的,比如日本,政府给司机划定路边停车位,司机可以在里面免费停车。
  二是路边停车收费的合法性问题。我国《立法法》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目前而言,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内,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路边停车需要收费。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无论城管部门还是交管部门收取路边停车费,都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问题,难免让人对其合法性产生怀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7 20: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立体车库!立体车库!立体车库! .......重要的事情讲三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7 22: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府大院为什么不让停车,那是给领导停的,不在大院的单位,每单位只限一把手车给办停车证,县衙非领导怎能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0-18 13:3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此等良策,还怕有什么问题解决不好啊?
人口太多只要对吃饭收税就解决了嘛。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4-5-7 03:18 , Processed in 0.072797 second(s), 1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