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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西风

关于县“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收费合理性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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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8: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无处不在的收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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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9:33:42 | 显示全部楼层
蒹葭2 发表于 2015-8-12 17:15
比如我当时买了20米长的地土地证也办了20米,房子建了15米,现在我愿意划拨转出让为什么要把我的土地切掉5 ...

有这回事?后来没去投诉变更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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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9: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悠然见南山 发表于 2015-8-12 16:43
土地都是国有的,还分什么划拨和出让,这只是政府捞钱的一个楔子

土地不都是国有的,农村土地是集体的。分划拨和出让,相反这只是政府少捞钱财政倾斜,免费划拨给既得利益群体(行政国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政策。现在转出让应该是把半合法的土地合法化,能够合法上市交易,对业主可能是好事。如果房主是被拆迁征地农民,除非地段好,不然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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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2 19:4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是划拨转出让,若干年后还可能要出让转永久,要想百姓放点血,他们有的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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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转永久,就是要改收房地产税了。  发表于 2015-8-12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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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3 08: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两种不同法定方式,在适用范围、土地地价、管理方式、权益内容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划拨用地主要是国家机关、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等用地,无偿取得是其主要特征;出让用地是当前最普遍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其主要特征是土地使用者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通过合同方式进行管理。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手续,确定土地用途;依据新的土地用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从国家开展土地整治以来,商品房开发不仅要求是出让土地,而且要求是挂牌出让的土地。划拨的土地只能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根据《中国土地管理法》、《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指出了,
【定义】:

不管是出让还是划拨有个共同点,也是必须的前提,一宗土地须依法征收过后成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行、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的出让方式就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四种。
【划拨土地】:指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途径进行了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区别】:从时间上来讲,出让的都是有年限的,例如工业用地50年,居住70年;
       而划拨是无期限的。
      从金钱上面来讲,出让都需要交出让金的,一般都是市场价。划拨的需要缴纳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成本费用就可以供地了。
      从性质上来讲,划拨土地都是市政公共设施和机关办公、公益事业、重点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都是属于无盈利性质的。


【弊端】个人认为,出让的弊端:1、出让年限过长,例娱乐、商业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如果随着土地出让加快,可以出让的地块也随之减少,那么几十年后,还有什么地可以出让。2、出让方式中的拍卖、挂牌以价高者得的单纯形式,那么造成的就是有些土地价格抬高,虚高。最明白就是房地产业的,地王现象。  
  划拨的弊端:把一些好的地块无偿划拨给了一些机关、企业,等到机关、企业搬迁、破产,需要处置土地时候,资产都流失了!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

  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形式有三种,即协议出让、招标出让和拍卖出让,所以出让的程序也各不相同。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用地者向政府申请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2)用地申请经政府同意后,用地者与政府协商出让土地的用地面积、使用年限、出让地价等用地条件,双方就有关内容达成一致后,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草签完毕后,持有关材料,按审批管理的规定报有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出让土地使用权。

  (4)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价款,政府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

  (5)办理土地登记的有关手续。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招标文件,如招标书、投标书、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等。

  (2)发布招标公告。

  (3)有意受让人办理竞标手续。

  (4)政府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出让合同。

  (5)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并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拍卖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

  (1)准备拍卖文件。

  (2)发布拍卖公告。

  (3)有意受让人索取有关文件,办理竞投手续。

  (4)在指定地点、时间竞投。

  (5)签订出让合同。

  (6)支付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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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3 09: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但1990年以前的房子难道都是划拨的?以前很多地基都是政府有偿出售的。
请国土部门做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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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3 09: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能到街头举牌维一下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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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3 09:3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在虾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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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13 10: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钱交的是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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