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3696|回复: 66

鳌江铂金湾业主发动“老人”围攻售楼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5-5 12: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疑似因受房价下跌,期房质量一般等因素影响,鳌江铂金湾业主房闹维权活动持续发酵,近日更是出动家中老幼妇孺“攻陷”售楼部,为老头老太捏把汗,正所谓:维权诚可贵,生命价更高!期房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2015-05-05 123652.jpg
2015-05-05 12365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5 13:47: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不对啊,总得摆个麻将桌吧,一帮子老头坐那里多无聊啊。

点评

举双手赞同: 5.0
举双手赞同: 5
  发表于 2015-5-8 16:09
举双手赞同: 5
  发表于 2015-5-5 17:05
举双手赞同: 5
  发表于 2015-5-5 13:49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5 13: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真是好方法,哈哈。

我就看看热闹的,不要讲大道理,什么维权要走正轨渠道,我是告诉你,在天朝法律要能照到这么多地方,连巡查小组都不需要了,那个都是非正轨的渠道,何况老百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5 14: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麻将桌摆上,按摩女叫上;空调开足。拿来自助的火锅,累了打牌搓麻,兼带按摩休闲。累了吃火锅。随便叫一个人在门口摆摊卖火锅料理或是配菜。不够了门口直接送进来

点评

太有才  发表于 2015-5-5 16:48
有才  发表于 2015-5-5 16:0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5 14:3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质量实在太差了。。。。。外表是有。。内涵屁渣!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5 15: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猪狗不如的房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5 15:34: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远洲铂金湾业主告苍平两县市民书

我们不是房闹,我们都是刚性需求的购房者,所以房价的升或跌,对我们来说不是主要的。再说,房价的升跌是市场经规律,并非我们所能左右。可善良的升斗子民非常相信远洲铂金湾普天盖地的广告宣传,什么”龙鳌核心 五星礼遇”、“铂金人生 纵享奢华”等等等等。

当初,我们为改善住房质量和对更高生活品质的向往,为了给家人一个温暖的港湾,为了给爱人一个承诺,为了父母能安渡晚年,为了孩子能上个好学校,我们千挑万选地选择了这个所谓的“瓯南第一豪宅”项目:远洲铂金湾楼盘。为了这个房子,我们大多数家庭倾注了毕生的积蓄。有的家庭为了买新房而卖掉旧房,有的家庭为了偿还银行按揭而不辞劳苦,年轻的为了结婚而把婚期选在了交房的日子;在我们等待入住的这两年,我们是满怀期待与憧憬。因为远洲集团强大的品牌效应给了我们无比的信心,确保我们可以实现安居乐业的美好梦想。但是现在,在我们马上准备接收房子的时候,我们的梦想不再了。我们发现,期盼已久的铂金品质荡然无存,却获得了一堆“烂泥”般的房子。我们欲哭无泪,我们心力憔悴,小孩子也因为我们的愁眉苦脸而没有了欢笑。

我们曾多次组织业主代表和房开沟通,商量。我们也宁愿相信你们可能是管理中出现了问题,是工作上的失误,不是有意而为之。因为远洲是中国优秀的民营企业代表。但我们错了,你们蛮横的态度,还说我们业主是无理的要求,连续几次就派做不了主的“副经理”接待我们,他们连最基本的问题都答复不了,你们这样做有意义吗?怎么我们找了几次你们就烦了,还暗中找人威胁我们。你们忘了当初是怎么“柔情似水”地向我们推销房子,就差一天一个电话了,不管我们是否上班 休息。你们认为能拖垮我们,认为我们是老百姓,没你们有实力,不像你们有那么强的背景吗?你们可以手眼通天,买通所有关系吗?你们错了,现在为我们老百姓撑腰的,是苍蝇老虎一起打呢,我不说,你懂的!

  我们不会放弃正义的维权和诉求,我们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这里,我们再次申明:我们不是“房闹”,我们只是一群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弱势群体!!!

远洲铂金湾全体业主

2015年5月
烂泥王.jpg

点评

牛逼不是吹的!  发表于 2015-5-6 08: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5 16:2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气势还不够阿。什么时候政府出来了,就说明已经到火侯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5 16:3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延期交房应给买主利息,天经地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4-5-17 15:58 , Processed in 0.085855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