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9145|回复: 14

户改:平阳71万农民统一转为“居民户口”红利增多(全面政策解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12 08: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平阳县公安局户口系统完成升级,从今天开始重新开放接受户口办理。这次“受理”与以往不同,当地持农业户口的所有公民,将统一转换为居民户口。新生婴儿上户口时,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这一改变,意味着平阳县的户口性质划分就此终结。城乡差异的户籍制度,也从此步入历史。

  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平阳常住人口87万,其中农业户口71万。2012年,该县成为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试验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本月4日到11日,该县公安局户口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停办户口登记手续。

  平阳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以及由此派生的自理口粮户口等各种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当地居民无须到公安机关进行换证就能自动转换。公安机关对户改前的数据进行备份,并提供查询。该县将放开户口迁移限制,只要持有当地户口,居民买房不论面积大小,都能迁移;名下没有房产的居民,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其户口可以落在父母居住地。

  此次户籍改革的关键,将让农民继续享受原有的权益,包括计划生育等政策,特别是集体经济权益。户改以后,农民不管是把户口留在村里还是迁到城镇,他承包的土地、山林还归他承包;原有的宅基地保留、置换都可以;村集体资产如果按股份分红,照样能分到。

  剥离依附于户籍制度的城乡居民“福利差”,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此次户改的主要内容之一。其中,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等3项政策,率先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4项政策,将逐步缩小差距,并最终实行城乡统一标准;住房保障等政策暂时不进行调整。对于户改后带来的居民子女就学问题,平阳已经研究出台细则。

  该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柏青认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明确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平阳此次户改,将建立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实际居住地登记形式的城乡统一户籍管理制度。它对于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常住人口有序市民化、消除农村人口进城落户体制障碍、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更多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等方面,将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户改之变公安:落户政策放宽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以及由此派生的自理口粮户口等各种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实行按居住地登记的户口迁移制度。

对于户口迁移政策,规定了几种落户条件的变化。

  购房落户:申请购房落户,原先规定购房建筑面积需要在60平方米以上;户改后,对平阳县籍居民申请户口迁移,取消购房面积限制,对非平阳县籍居民,仍维持60平方米的限制。

  亲属投靠落户:原先规定,已婚成年子女不得投靠父母落户;户改后,允许无自有住房已婚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投资纳税落户:原先规定,在平阳投资兴办企业,投资额50万元以上,法定代表人可申请落户;户改后,放宽至一年内缴纳地税税款额3万元以上的,法定代表人可申请落户。

  特殊贡献人员落户:之前没有明文规定;户改后,被评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十佳新平阳人”、“优秀新平阳人”称号的新平阳人,可在获得荣誉后一年内申请办理落户。 新居民积分制落户:原先规定,新居民积分满100分可申请办理落户;户改后,将积分降低为60分,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社保:困难补助统一提高

  针对农村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核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贴、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集体企业职工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将按照“城乡一体”,一步到位,统一提高按非农业人口标准执行。

  据了解,具有平阳县户籍、符合遗属生活补助发放条件的遗属,其生活困难补助,变化后标准为企业职工遗属770元/月(原先农业人口户籍补助标准为640元/月),机关事业单位补助标准为910元/月(原先农业人口户籍补助标准为720元/月)。

民政:农村补助上调两步走

  户改之后,将实行城乡救助对象一体化,完善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及重度残疾人困难补助机制。此前低保、五保、重残三项补助标准视城乡户籍而有所区别,一般来说,农村户籍的补助标准是城镇户籍的75%。

  平阳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户改之后,今年农村补助标准将达到城镇标准的85%,2015年起实现城乡标准一体化。据估算,这一变化将使今年的应发补助金额增加200余万元。

  同时,将实现对城乡救助对象实行并轨管理。

教育:在居住地统筹入学

  平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实际居住地实际居住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部门提出入学申请,由居住地教育部门在所辖公办学校范围内统筹安排入学。 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居住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时,应当坚持免费、免试、相对就近原则,主要按照其在实际居住地址连续居住年限,结合其监护人是否拥有住宅产权或自有住房等因素,分类分批给予安排。

户改之不变权益——

  从经济上来讲,农民的权益主要涉及4个方面:农用地(耕地或者山林)、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村集体非地资产,包括村办公楼、店面等。

  平阳前期完成了农村的股改和地改,非地资产已经折算成股份按人头分配给村民,农民土地资产也得到确认,这为此次户改打下基础。户改以后,农民所享有的所有这些经济权益不变,还能传给他的子女。

股权——

  对进城落户农民,不改变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改变其原有的权利、义务,其拥有的股权可依法继承和在本社社员中转让;保留原有的土地、山林承包经营权,鼓励和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流转。

宅基地——

  保留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继续享受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政策。

计生——

  继续执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政策。以8月11日为节点,之前户籍登记为农业户口的,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再生育审批按照《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办理。继续执行相关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也按原标准执行。

社保——

  从2010年开始,平阳在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方面,如参保对象、缴费标准、待遇享受等方面,都已打破城乡户籍的限制和差别。因此,这次户改对平阳县的社保制度没有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11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个《意见》规定,具有浙江省城镇户籍、未参加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曾与省各类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通过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方式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未将农村户籍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此次平阳户改,这项参保条件仍无突破,即要求必须在2011年7月20日前具有非农业户口才可纳入参保补缴范围。

其他政策红利——

  继续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政策;对特定群体享有的政策或权益保持不变,包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新建或续建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政策、征兵文化程度政策、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等。 此外,平阳原农村户籍人员进行劳动力素质培训(如转移就业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仍可享受免费或减免培训费等优惠。

变与不变,他们如是说

  管朝亮(昆阳镇鸣山村村委会主任,之前为农业户口): 离平阳城区仅1公里之遥的昆阳镇鸣山村,目前正在进行户籍改革。村委会主任管朝亮对此十分有信心,“改革应该没什么问题。”让他如此自信的原因,是此次户改不仅没有让原有农村户口的权益减少,反而增加了很多实惠,“尤其是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政、社保等方面的补助补贴,金额标准与城镇居民一样了,大家自然欢迎。”

  管朝亮坦言,在户改风声刚起之时,部分村民是有所顾虑的,“村民主要担心失去原有的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等权益。”当户改政策确定村民现有权益保持不变时,村民们心里的石头才落了地。

  据了解,鸣山村约有10%左右的人口在外经商或务工,但其户籍却保留在村内,他们同样在乎此次户改带来的变化。管朝亮表示,“这部分村民常年在外,见多识广,相对而言反而更容易沟通。”

  周萍(平阳县某机关公务员,之前为城镇居民):

  家住平阳城区的公务员周萍一直以来持有城镇户籍。近日,她在媒体上了解到平阳将作为试点率先开展户籍改革的消息后,搜集了不少这方面的政策解读资料。

  周萍认为,户籍改革是件好事,打破城乡二元格局就意味着打破隔阂。作为城镇居民,她虽然暂不了解户改会给自己带来哪些实在的好处,但她仍希望户改工作能顺利实施。

  对于外界普遍对户改之后会加剧城镇教育、医疗等资源配置紧张的担忧,周萍则表示不以为然。她认为这些矛盾虽然存在,但不该以此作为阻碍户改的理由,而应该用更积极的方法和思维解决矛盾。

  “户籍制度正朝着更加宽松的趋势进行改革,我相信未来的制度会更加公平合理。”周萍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2 09: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2 10: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啦啦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2 11: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6:} {:soso_e176:} {:soso_e17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2 11: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政策,替农民朋友说声谢谢,感谢党和政府对居民户籍改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2 21: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会轮到农民吗?变居民户口了以后我们还能分土地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2 21: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平阳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取消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划分,以及由此派生的自理口粮户口等各种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居民户口有什么B好啊,变成居民了取消我们的农业户口等于老子没有土地了,有没有福利好处我不知道,起码我现在失去了土地,连分配土地权利也没有了,你给我50万,在取消我农业户口这样还差不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2 22: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国这么多年来一直是把农村剥削的一穷二白去建设城市,什么时候照顾过农民,搞点实际的吧,改个户籍性质,农民飞上天了,少逼吹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2 22: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听过什么以房养老的,渣的政策,,到死一间房子还得交出来,就是把老百姓变成真正的无产阶级,在中国1%的人却掌握着1/3的财富,知道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4 10:46:1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9:}政府在回收土地上的美言,别太当真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4-5-18 07:05 , Processed in 0.07301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