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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民造谣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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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09: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0日,网民杨某为吸引网友眼球,在网络上捏造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县公安局经调查取证,依法对杨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决定。
  据了解,6月6日,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对昆阳平塔安置房边的房屋进行拆除。当日上午,有网民针对该事发表评论称“政府抓了他们年迈老母和嗷嗷待哺的孩子”,经县公安局查实,该言论虚构事实,故意扰乱了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朋友,请自觉规范上网行为,在网上发布信息依法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构成虚构事实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传播谣言,共同维护和谐、安定、有序的网络环境。(平阳新闻网记者 瞳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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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5 06:24:4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造谣扰乱社会拘留惩处对的, 但对官员制造"官谣"为何一个没处理?习总书记说:司法公平正义. 对官员在会上作假报吿,讲假话,假报政绩,发假内容文件,利用职权在报纸上戓网站上宣传假内容都应算"官谣"也应同样惩处,群众会喊共産党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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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6-20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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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让网民少说话。  发表于 2014-6-16 08:57
正因为“官谣"泛滥,政府的公信力狗屁不值。  发表于 2014-6-16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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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09: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造谣一时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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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我倒想知道这到底贴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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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10: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造谣不好。这评论没被屏蔽,难道是真相?【http://club.wzpy.com/forum.php?m ... p;extra=&page=7  本帖最后由 静者恒静 于 2014-6-9 15:14 编辑


拆了。据说是一些企业家联合用了800万买了那个房子,然后当做好事给政府这样的……那些企业家应该也是一些什么什么代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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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10: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纲上线的类推真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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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10:3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万全练川 发表于 2014-6-12 10:14
造谣不好。这评论没被屏蔽,难道是真相?【http://club.wzpy.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5777&ext ...

这钉子户本就不应该拆,放那保护起来,以后也会好事一件,加上本身那里就是路口,开那快的车干什么。

学学国外。多尊重一下钉子户,做个黄灯放个减速慢行。

现在法律成了某些人的挡箭牌,上可嫖幼女,下可闯红灯对方责!

点评

尊重钉子户,就是尊重人权,就是尊重强拆违法相关中国法律。如果不能做到人人生而平等,那么就永远是二流国家,老百姓只能做缩头乌龟等待宰杀。支持钉子户就是支持各位以后的权益不受侵犯!  发表于 2014-6-1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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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10:3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人就喜欢造谣生事,唯恐天下不乱,不知大家是如何想的,反正我是鄙视此类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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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10: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实乃自找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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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12: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张ID都是红色的!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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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2 12:3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平也闹捏黑写 发表于 2014-6-12 10:30
这钉子户本就不应该拆,放那保护起来,以后也会好事一件,加上本身那里就是路口,开那快的车干什么。

...

你说的也有道理的。你不像五毛,爱挑逗舆论。很像自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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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6-12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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