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女朋友是用来疼的,但有人却奇葩的将女朋友用来“套狼”。近日,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持刀抢劫案。这究竟是怎样一起奇葩“套狼案”? 事情还要从2012年9月17日说起。事发晚上10时许,百无聊赖的刘某和一帮狐朋狗友在平阳县昆阳镇某酒吧内喝酒聊天。刘某他们都在愁没钱,这时,刘某想起最近女友提到有一个酒吧认识的人一直纠缠她。刘某提议敲诈那个男人,得到了女友和一帮损友的一致赞同。随后,他们明确分工,由刘某女友约他们口中的这个“冤大头”陈某到平阳县昆阳镇的一家宾馆,刘某和朋友冲进去进行敲诈。 当晚接到“意外”电话的陈某心花怒放,驾车直奔宾馆,迫不及待地开好房间,只等美人来到。当刘某女友到了宾馆,两人一番缠绵后,早已守候在外的刘某及其朋友迅速冲入房间,几个人对陈某一阵拳打脚踢,还用椅子砸他,刘某抢过陈某身上的钱包,看到里面有张银行卡,于是亮出带在身上的刀,威胁陈某说出银行卡密码。陈某十分害怕,就告诉了这伙人密码。随后,他们前往银行的ATM机取走了卡里的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定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最终,刘某以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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