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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事件真的是没路灯,没人行道的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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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9: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了好些个贴子,里面有些评论把10.31事件的原因归咎为“没路灯,没人行横道”。
真的是“没路灯,没人行横道”吗?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原因不是这个。
第一,大家看看路上那些行人,那些开助动车的,他们什么时候把交通法规放在眼里呢,红灯都可以闯,何况只是画在地上的几条白线呢,在他们眼里那几条白线又算得了什么?有些开助动车的,占了右道不说,还占你左道,明明这边有很宽的位置不开,偏偏要在机动车道里一起挤,坐车后的,还把脚翘出来,有时候车上坐的不只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甚至是四个人,还带小孩,抱小孩,前一个小孩,后面还坐一个小孩,他们又何尝把自己身的安全放在眼里?放在心上?那些在路上逛街的行人,把公路当成自己的后院,在那里晃悠,像在梦游一样,要不然怎么会有中国式过马路。
第二,平时都随便惯了,自由散漫惯了,又何尝把安全放在眼里呢,又何尝在脑子里有一根安全的这根弦呢,总觉得自己老子天下第一,没人敢撞我,我想怎么开,怎么走,你后面的车都得给我刹住。
想想呢,有时候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某些人又何尝有反省一下自己是否遵守交规,是否注意自己平时是怎么开车走路?
都随便惯了,眼里连人行横道都没有了。
以上只是对某些人的“没有路灯,没有人行横道”所作的一点评论
车祸猛于虎,安全靠自身。
下面就是摄于南陀村的人行道和路灯
DSC_0001.JPG
有路灯



DSC_0002.JPG
有路灯,有人行横道

DSC_0003.JPG
和上图一样,把人行横道拍的明显一点,免得有些人随便惯了,看不清

DSC_0004.JPG
有路灯,有人行横道

DSC_0005.JPG
把路口拍的清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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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22: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岩塔下人 于 2013-11-4 22:52 编辑

不是他们不怕死,是他们不知道危险,他们以为开车的和他们开电动车一样要刹车就刹车,要避开就避开,如果他们一学开车就知道了啊。我有个亲戚常常开着电动车从鳌江往北港走,我特地叮嘱说开电动车要小心,要开外面非机动车道。他到很轻松说:“没事,我都开了十五年的电动车了。”我说关键是人家开车的可能还没有开十五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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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1-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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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1-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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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1-7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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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1-6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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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11-5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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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19: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oton 于 2013-11-4 20:23 编辑

是撞伤不如撞死的错!!!!!!!!!!!!!!!!


因为有上面这个思想,所以人们开车宁愿开快一点,一但撞上了,干脆点,如果不死的,都是神,也伤不了,如果死了,也不用别人说话。开慢了,你撞不死,心里害怕,就想撞二次,会被人千刀万刮的。现在开车的哪个不是这个思想?真撞上了就撞死一笔了事,撞伤了,说不定一辈子缠上你!!!要我说这奇葩的法规一定要改,撞死了,赔这人一生所有收入加补偿,至少上百W或者上千W,撞伤了,国家支持点,让他少赔些,这样谁还会这样开车?????????????????

不过也偷偷告诉你,这也是天朝政府愿意人家撞死的真实想法,我们仔细想想,天是真哪天都是撞得缺胳膊少腿的,政府哪来的钱养啊!自己三公的钱要是养这些人,他们不哭死才怪,所以想想,开车的不一定都是有钱的,穷人也多,干脆鼓励大家撞干净点了事!!才有这奇葩的政策出来是吧!!
我这辈子都会记得同村二个开车的不同结果,两人出事就差一年,一个撞死,当时赔20W了事,还有一个撞伤,治疗加后续治疗(因残疾恢复什么的吧)花了50多万,倾家荡产还要不停的忍受受害者家属年年过来的纠缠,难怪同村的人都说:“还不如撞死来得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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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事件,不存在撞伤和撞死的问题,不存在同一辆车二次碾压的问题,如果同一辆车二次碾压,就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有可能是死刑,你说是撞伤怎么不如撞死?  发表于 2013-11-4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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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20: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oton 于 2013-11-4 20:28 编辑
joton 发表于 2013-11-4 19:48
是撞伤不如撞死的错!!!!!!!!!!!!!!!!

关键是这思想在开车,所以才会漠视生命!!!!

我这辈子都会记得同村二个开车的不同结果,两人出事就差一年,一个撞死人,当时赔20W了事,还有一个撞伤人,治疗加后续治疗(因残疾恢复什么加什么生活补助什么什么的吧,反正很多)当时花了50多万,倾家荡产还要不停的忍受受害者家属年年过来的纠缠,难怪同村的人都说:“还不如撞死来得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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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21: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1:}这种路,居然开那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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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21: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抵制助动车。。国道上不怕死的多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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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21: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鳌江段到岱口段,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随便乱开。是生命如儿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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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21: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同志真得出来好好治治,非机动车道那么宽还要在机动车道上挤来挤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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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治 ,把骑电动车的治到了非机动车道 那我们骑自行车的在他们旁边 那不是更危险啊  发表于 2013-11-6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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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4 22:3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是安全意识太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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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5 06: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一心隔天涯 于 2013-11-5 06:45 编辑

交警很少管行人或骑助动车的,因为在他们那儿罚不到钱,榨不到油水,如果有人觉得种说法言过其实,那交警队敢否认他们确实有违章罚款指标,而且还参与分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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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真有罚款指标,那就是罪魁祸首了,那受害人就可以直接要交警方赔了!  发表于 2013-11-5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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