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64207351

强烈要求政府把腾蛟的两位遇难的干部评为烈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6 16: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同意。{:soso_e18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6 16: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soso_e18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3-11-6 16: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探花 发表于 2013-11-6 10:56
表彰不可无上限,评烈士也要按标准。

你觉得他们不达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6 17: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个郑九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7 08: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64207351 发表于 2013-11-6 16:20
你觉得他们不达标???

前面已经有网友提到了:烈士,就是为了别人的生命财产而自愿牺牲自己生命的人。腾蛟两位干部在救助孕妇时,不大可能预见到自己也会被撞,所以难以视为“自愿牺牲”,他们的作为是“善举”而非“壮举”,只能说他们是好人,若评成烈士于理不通。
我没有对这两位好人不敬之意,只是表彰必须要有上限,对好人给予恰如其分和实事求是的评价也是对他们人格的尊重,不能为了所谓树典型而随意虚夸拔高。相对应的,批评也要有下限。我们政府和社会都有这么一种倾向,对好人好事大肆鼓吹、似乎再怎么抬高再怎么奖励都不为过,运动员拿一块奥运金牌就几百万上千万地慷慨奉送,宇航员做本职工作上个天就可以“感动中国”,而坏人坏事则万般贬损、恨不得一律“拉出去枪毙五分钟”,即便只是小偷小摸。
依法办事而不随意破格破例,才是现代社会的正道。

点评

举双手赞同: 0.0
举双手赞同: 0
  发表于 2013-11-7 09:2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4-5-16 09:12 , Processed in 0.073580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