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平阳县委县府主要领导,谁给你们这个权力?我们广电台职工是不是你们县领导家的奴隶? 县委办县府办十多天前发了个文件,文件中《平阳县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发展人员分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县广播电视台总工室、事业管理科、工程建设中心、采购中心以及昆阳,鳌江等七个中心站的全部工作人员共297名全部借用到到县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看到这样的文件,我们惊呆了。我有种自已是一下子穿越到了奴隶社会成了奴隶的感觉。我在想,要么我们不是人,要么是这些不将我们当人来对待的领导不是人。如果我们是人,那我们怎会连这最基本的人权与知情权都没有,让人将自已从事业单位借用到企业一辈子,事先自已竟一点都不知道。反过来说,如果我们是人,那这样对待我们的领导还是人吗? 县委县政府竟然在我们广大职工全然不知的情况下,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发文将我们一个不剩的全部从事业单位借用到公司,而且是借用一辈子。没有一个领导,那怕花上一分钟找我们普通职工谈话,征求意见。没有通过单位工会召开职工大会,进行讨论,更不用说表决了。请问平阳县领导,广电台领导。在你们眼里,我们这297个工作人员,还是人吗?我们还有基本的人权吗?谁给你们这样的权力?你们将我们从事业单位借用到公司上班,直至退休,用你们的屁股想想,你们也应知道这是关系到我们下辈子命运的重大事情。古人说不问自取谓之盗,你们就是借个东西,还得要主人同意?对不?如果借这么多人,借一辈子,那你们问都不问,根本不将我们当做人,那你们是不是比强盗还恶劣。谁给你们这个权力,你们是根据什么法律或文件。敢这样做的?在我们一点也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迫我们297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全部去网络公司上班。可以说这是份最没有人性的文件。我们是你们家的奴隶吗,现在是奴隶社会还是社会主义社会? 据说有台领导说,事前已经六七次找广电台中层干部谈过,他们都没反对 。真是可笑之极,大家都知道,有的中层干部是凭实干上来的,有的中层是潜规则上来的,道德比罪犯好不了多少。凭这样的中层干部能代表我们全体职工的意见吗?凭这样的中层干部能决定我们这几百人的命运?退一万步,就当这些中层能代表我们部份职工意见,那请你们领导拿出法律文书,难道你们领导想凭几句中层干部空口白话就能决定我们全体职工的下半辈子的命运。 二问平阳 县委县政府领导,永嘉与平阳都是根据温委办201254号文件,与温委办201110号文件制定的实施方案,为什么永嘉广电台全体职工都可以凭自已意愿选择去不去网络公司,而我们平阳广电台的这297人,没得选择,非去网络公司不可。为什么同样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温州人民,同样是从事广电事业的职工,他们有做人的权力,而我们没有,你们凭那条法律或上级文件剥夺了我们做为人的权力?给平县领导与广电台领导普及下语文知识,我们如果没得选择,非得去网络公司不可,那不是叫借用,那是叫强行征用。就象国民党平阳县县长张韶舞上街捉人去当炮灰是一样的,是强征。是你们长官强奸民意,不是借用。借用与征用,借用与强奸的区别,你们明白不?是不是你们的小学语文老师死得早,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吗?如果是借用,如果我们还是人,那你们要不要征求我们意见,这是人的权力,懂不?这个都不懂,你们还有脸,天天在讲三心四德!不将我们几百人当人看,你们还有什么脸面天天在讲三心四德。 三问平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这有关规定是什么规定?永嘉县发的文件发的部份条文很阳光,很明确,比如明确规定:分流到公司的,若需流动到外单位,可以按原事业编制身份与经费形式流动。平阳的文件是这样规定:若需流动的,可以按事业编制身份按有关规定进行流动。一般人看这这两包话没怎区别,其实是天差地别,请问县领导这有关规定是什么规定?这规定是不是根据现有人事制度,我们这部份人借用到公司后,就不能再流动别的不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就是说我们这些人从此不再按原事业编制身份进行流动。好阴的一句:按有关规定进行流动,你们平阳发文就不能象永嘉那样发的光明正大吗?明明简单的一句话却写成按有关规定流动。古人说公门里好修行,你们要害人也不带这样害人的。不得不说,你们坑人的才能太有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