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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万全练川

被征地后生活保障数怎么计算?林步桥、后陈村只有一半人数得到保障。吴垟村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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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0 08: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来利益是先到村里再到村民,现在变成先到村里再副业队再到村民,多了一层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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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11: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根据公告可知,吴垟村人均耕地1.2亩,每个公告里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比基本生活保障
数多出的一俩个人数,可能是量地中由于田埂和河岸以及其他公用地的亩数对应人数。吴洋村等于实际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全部给予了基本生活保障。                        而林步桥村和后陈村人均耕地是0.78亩和 0.76亩。扣除量地中由于田埂和河岸以及其他公用地的亩数对应人数各一个人额的话。这俩村正好只有一半的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给予了基本生活保障。                                                      还有吴垟村土地是村集体核算的,林步桥村和后陈村是小组核算的,现在各小组的人均耕地也很不平均。征地后补偿金各村和各组由于人均土地数量不同,已经给少地农户造成巨大的补偿金差距。现在连基本生活保障都只有一半人享受。雪上加霜般的歧视?   前几年房价高时,安置房指标价也很高(接近4千元一平米),一亩地可能价值达30多万元。现在虽然房价和安置房指标价低迷,一亩地应该也有2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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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0 12: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置农业人口和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是什么概念,不大懂?
被征地农民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得到安置或者基本生活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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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13:5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懋杰 发表于 2013-9-10 12:14
安置农业人口和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是什么概念,不大懂?
被征地农民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得到安置或者基本生 ...

具体我也不大懂。安置农业人口数可能是指被征耕地亩数相对应的人数,根据政府规定16岁以上才有资格得到保障,吴垟村全部得到保障,也可能安置农业人口数是对应的16岁以上的人数。由于有的家庭不是全部耕地被征,所以安置农业人口数不是全部被征地家庭人口或全部家庭16岁以上的人数。                      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现在不仅村民不知道,而且被征地的村民代表都不知道自己家有谁被保障了。据说这俩村好像要按吴洋村的人均耕地数(约1.2亩)来算保障一个人数,由于人均耕地(才7分多)少,保障数比例可能会少,但林步桥村和后陈村只有吴洋村一半(人均耕地不只一半)人数的比例受保障,明显不合理,全县范围内征地公告里按1亩半才保障一个人和只有一半的人得到保障是绝无仅有。何况别的村还有按2分或4分地来算一个保障人数的。迎学垟村的被征地公告也看见过,好像也没有全部保障。                                                                                                              【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              我县行政区域内,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地,且被征地时持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家庭中在册农业人员;
(2)              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
(1)              2007年1月1日起,新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并实行即征即保。即征即保参保资金由政府承担,为19200元,年满60周岁人员享受每人每月160元的待遇标准。 】
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问答 http://www.py12333.com/0210/246.htm
  

1、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有什么意义?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意义重大,既有利于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维护被征地人员年老的基本生活,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被征地农民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平政发[2007]87号文件)是专门为解决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而出台的政策。简单地说,就是建立“被征地农民退休金”制度,向参加该保障制度的年老农民(60周岁以上)按月发放基本保障金。2、哪些人可以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              我县行政区域内,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地,且被征地时持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家庭中在册农业人员;(2)              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3、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方式?被征地后,以行政村为单位一次性及时为村民办理参保手续。保障方式分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和定额生活补助。(1)              2007年1月1日起,新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并实行即征即保。即征即保参保资金由政府承担,为19200元,年满60周岁人员享受每人每月160元的待遇标准。(2)              2003年至2006年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并做到应保尽保,其中村集体和个人没有能力承担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的,按照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也可以只享受基本生活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人员可按月领取生活补助金60元。(3)              二轮承包开始至2002年底前被征地农民,按照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全面纳入基本生活补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年满60周岁的人员按月领取生活补助金60元。4、缴费承担对象是谁?缴费标准和享受的待遇是多少?   2006年底前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政府、村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实行缴费标准与保障水平挂钩。未满6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缴费标准分为三档,相应的待遇也分3档,一次缴费标准由村民自行选择,一经选定,不再变动。2008年度缴费标准为一档27600元,二档25000元,三档19200元;待遇标准为一档230元∕月,二档210元∕月,三档160元∕月。经济困难的被征地村集体和个人,难以承担相应缴费比例所需资金的,允许村集体和个人在双方承担缴费比例之和不少于50%的情况下。协商调整各自的应承担缴费比例。不足额缴费的,其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根据缴费比例。不足额缴费的,其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根据缴费相应比例(政府30%出资部分与村集体、个人实际出资部分比例之和)计算且缴费标准限定为第三档。5、缴费标准和享受的待遇(领取的保障金)是否会提高?今后,待遇标准和缴费标准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幅度,同时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情况,作相应的调整(只调高不调低)。已缴费人员缴费标准不再提高,新参保人员按当年新标准缴费。6、领取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的条件是什么?生活补助对象无需缴费,已年满60周岁的均可办理基本生活保障金领取手续,并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直至终身。7、政府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投入体现在哪里?政府承担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缴费总额的30%,以2008年度的缴费标准,政府将为一、二、三档参保者支付8280元、7500元、5760元的保障费用。8、缴费金额可否退还?(1)出国(境)定居、户籍迁移至我县行政区域外,本人要求终止基本生活保障关系的,或未到领取保障金年龄亡故的,退还个人专户全部金额。(2)已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人员亡故的,退还个人专户的余额。  9、参加被征地基本生活保障后,能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在各类企业就业的,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个人专户储存额加政府出资部分,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进行衔接和折算。参保年龄规定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凡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当到达规定享受待遇年龄时,按照“只靠一头,自愿选择”的原则享受养老待遇。10、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如何管理?劳动保障部门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专户”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保值增值,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提取任何费用,其开展工作所需经费,由县财政预算安排。县社会保险委员会、基金监事会、审计等部门对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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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0 14: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建丰村被征后这些都没有说起来的!搞的乱七八糟

点评

建丰村?哪里征了? 天天生活在灰尘里,门窗都没办法开,大夏天也得把窗户关牢。据说征地不合理,村民和村支书干架了! 平阳拆迁征地他妈的还真不合理!  发表于 2013-9-16 16:35
建丰村也要去争取啊  发表于 2013-9-16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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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15: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万全练川 于 2013-9-10 15:19 编辑
守猎人 发表于 2013-9-10 14:18
建丰村被征后这些都没有说起来的!搞的乱七八糟


可能各村都没有对被征地农户说起具体的这些事的。各保障名单可能应该有公告过的,村民们是不是没注意看啊。只有5天的公告异议期。                           建丰村http://www.pyland.gov.cn/face.as ... 306&InfoID=7955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13(年)]第173号  2013 年5月22日
同意征收平阳县昆阳镇建丰村集体土地4.9598公顷。其中:水田3.8152公顷,农村道路0.1633公顷,沟渠0.0664公顷,建设用地0.9149公顷(可能宅基地)。七、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采用支付安置补助费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办法予以解决。安置农业人口数68人;给予参加基本生活保障人数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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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09: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文件都是放屁,有几个真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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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15:5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万全练川 发表于 2013-9-10 15:18
可能各村都没有对被征地农户说起具体的这些事的。各保障名单可能应该有公告过的,村民们是不是没注意看 ...

补助具体人员是哪些怎么定的,怎么都没听村里说起过!现在让我们搬迁出去,到现在镇里一分钱还没有发下来,租房子的钱都要自己先付,

点评

你是靠近童桥那边吧?搬出去之后,拿钱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发表于 2013-9-1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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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1 20: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守猎人 发表于 2013-9-11 15:51
补助具体人员是哪些怎么定的,怎么都没听村里说起过!现在让我们搬迁出去,到现在镇里一分钱还没有发下来 ...

是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不是拆迁政策。  http://xxgk.zjpy.gov.cn/xxgk/jcm ... art_1459_18861.html  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政发〔2008〕215号
    第二十三条  土地征收报批前,县国土资源局根据被征耕地面积、“人土比”和16周岁以上在册农业人口所占比例,核定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人数。
  土地征收批准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根据县国土资源局核定的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人数,确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对象名单,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在被征地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档案,参保人年满规定年龄后,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
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问答 http://www.py12333.com/0210/246.htm
    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              我县行政区域内,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地,且被征地时持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家庭中在册农业人员;
(2)              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
(1)              2007年1月1日起,新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并实行即征即保。即征即保参保资金由政府承担,为19200元,年满60周岁人员享受每人每月160元的待遇标准。 】
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问答 http://www.py12333.com/0210/2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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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1 20: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守猎人 发表于 2013-9-11 15:51
补助具体人员是哪些怎么定的,怎么都没听村里说起过!现在让我们搬迁出去,到现在镇里一分钱还没有发下来 ...

http://www.zjpy.gov.cn/xzfwj/201307/05/54712.html        关于印发昆阳镇建丰村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 来源:平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05 浏览次数:94853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13〕110号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昆阳镇建丰村土地和房屋
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
昆阳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昆阳镇建丰村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
平阳县昆阳镇建丰村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
  为确保平阳县文化中心及万鳌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平阳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平政发〔2008〕215号)、《关于平阳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平政发〔2011〕42号)、《平阳县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暂行办法》(平委发〔2012〕179号)及有关土地和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昆阳镇建丰村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具体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昆阳镇人民政府受平阳县人民政府委托,作为征收实施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昆阳镇建丰村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本细则所称的被征收人指昆阳镇建丰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
  三、土地征收和青苗补偿
  土地征收和青苗补偿按《平阳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平政发〔2008〕215号)、《关于平阳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平政发〔2011〕42号)规定执行。
  四、房屋征收补偿的一般规定
  (一)被征收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或经认定后为合法的,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实施征收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安置,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安置。
  (二)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被征收房屋的土地使用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记载为准。
  五、未登记房屋的认定及处置
  (一)未取得房产、土地合法证件但已取得合法建房审批手续的未登记房屋,由昆阳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住建部门按规定认定后予以补偿安置。
  (二)未经登记的下列被征收房屋,由昆阳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住建部门按程序认定并公示后,予以确认是否给予补偿安置。
  1.征收1986年12月31日以前建造的未登记房屋,经认定后按规定给予补偿安置。
  2.198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建造的未登记房屋(具体以国家地理中心99版航拍图为准),经认定后如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如期腾空交房的,按规定给予补偿安置;如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腾空交房的,按照违法建筑依法拆除。
  3.199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建造的违法建筑(具体以国家地理中心2007版航拍图为准),经认定后,违法建筑如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的,按重置成新标准给予清障费;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自行拆除的,按照违法建筑依法拆除。
  4.2007年1月1日后建造的违法建筑(具体以国家地理中心2007版航拍图为准)一律无偿拆除。
  六、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调换安置
  (一)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被征收房屋根据建筑面积按房屋重置价、成新率、室内装饰,经评估后给予补偿。安置面积按被征收房屋建筑占地面积的4倍给予安排新建套房建筑面积,应安置面积价格按照安置价计算。
  (二)被征收人自愿减少安置面积的,减少的安置面积可由昆阳镇人民政府予以回购,回购价以2800元/平方米的价格计算,回购面积不得超过应安置面积的二分之一。
  (三)安置房之间(按就近的面积进行套型选择后)多余的安置建筑面积经项目所在村委会审核、报征收实施单位同意后,可相互调剂整合成套。
  (四)安置房面积中超过应安置面积部分,其价格按安置房市场基准价计算。
  七、被征收房屋的货币补偿安置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按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计算。
  八、临时安置补助和搬迁
  (一)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个月8元/平方米计算;建设多层、小高层安置房的,过渡期按24个月计算;建设高层安置房的,过渡期按36个月计算;逾期交房的,逾期期间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逾期的,过渡期顺延)。搬迁费按每户两次计算,补助标准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计算。
  (二)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个月8元/平方米计算;搬迁费按每户一次计算,补助标准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计算。
  九、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
  (一)征收实施单位和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房屋评估机构,作为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单位,依法实施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
  (二)房屋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时应结合室内装饰、水电配套和附属物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机构评定的结果作为被征收房屋补偿的依据。
  十、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
  (一)被征收人应在征收实施单位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同时移交房屋、土地权属证件及相关资料,由征收实施单位统一报有关部门注销。
  (二)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后,被征收人应在征收实施单位规定时间内腾空房屋并移交给征收实施单位。
  (三)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的,由被征收人自行处理。
  (四)被征收人在征收实施单位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如期腾空交房的,可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征收实施单位另行规定。
  十一、本次征收范围内的本村户籍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面积在25平方米以内的住户),在房源许可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项目所在村委会审核并进行公示,报征收实施单位同意后,按照人均住房面积25平方米认购安置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安置面积按照3500元/平方米认购,超出6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按照市场基准价认购。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认购安置面积应在征收户安置完成后指定认购。
  十二、其他规定
  (一)安置房建设用地根据规划要求统一安排,安置房项目按平阳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房安置定位办法由征收实施单位另行制定。
  (二)被征收房屋的水、电、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等均由被征收人自行办理注销手续。
  十三、政策处理过程中,征收实施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
  十四、本实施细则由征收实施单位负责解释。
  十五、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房屋重置价、成新折旧标准
  2.安置房安置价和市场基准价
  3.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补偿标准
  4.构筑物及其他补偿标准
  5.农作物、经济作物、林木补偿标准
附件1
房屋重置价、成新折旧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房屋结构
钢混高层
钢混小高层
钢混多层
砖混
砖木
价格
980
700
600
说明:成新折旧按每使用1年扣除1%计算,折旧后最低不低于重置价的50%。
附件2
安置房安置价和市场基准价
多层
小高层
高层
备注
安置房安置价
3000元/m2
均价
安置房市场基准价
6600元/m2
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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