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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什么事鳌江镇,怎么维权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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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 14: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苦瓜生活88 于 2019-6-1 16:37 编辑

本来本着鳌江人不倒鳌江人霉的原则,一直隐忍不想倒这两个鳌江政府人员的霉。现在看来好好说话被认为是好欺负。图下受侵害者为本人父亲,所以必须要转!一个有着35年工龄的固定工人,职务管理兼收费。本因2010年就摔成重伤一直在病休中,只拿着最基础的生活补助,却奇迹般的出现在2018年度的工作评议中,定为工作不合格,要清退。与图七分管环卫所李敬反映,他说自己不清楚,说刚调来让找原所长温正君。与图八镇委宣传委员项显楚反映,评议差就是工作差,没什么可说的,又拍桌子说环卫工上坊就开除。做为上级直属领导本应该为下属员工把关,做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事实相反个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对的起政府门口的为人民服务五个字?即不协商也不调查,个个官僚主义严重。最主要一点还不给予办理手续与结清工资与福利。有权在手土皇帝,以民告官明知失败也不妥协,大不了悲壮的死一回。已经准备去上级正常信坊与书寄上级部门。但此领导脾气暴躁,人霸道,官二代,已经受恐吓与打击报复,发帖只想诉讼事实,请教大家怎么维权与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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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2 13:4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鳌江信坊比他小,平阳信坊去过一次没带身份证不受理。他父亲昆阳项老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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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 15:5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图显示不了。
没图没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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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1 16: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苦瓜生活88 于 2019-6-1 16:46 编辑

自己电脑能显视,晕更新一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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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 17: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个爪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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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 18: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上访为什么开除,不是有信访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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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6-2 13:34: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壶说 发表于 2019-6-1 18:26
上访为什么开除,不是有信访局吗?

以法论,以劳动法规定无限期合同工无重大失职不得解除合同。以四十一条规定在本单位工作十五年以上又离法定退休五年内不得解除合同。以情论,四代人为鳌江镇建设服务,就算没工作收入镇政府也应该给予补助与照顾。以理论,十年病休未参加工作哪来的2018年度工作不合格。就说工作不合格被开除,主管领导面对一个残疾又多病的老职工就真的放的下心?图上不去,我微信上与百度鳌江吧,平阳吧都有。就这样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的处理,主管领导不调查不调整不认错,死硬到底,正常申诉都不行,申诉一下就是问责他们一样。霸道、权威、藐视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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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5 19: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后续
劳动仲裁书已下(已经上传QQ群),可能迫于广大网友的压力与良心的不安,仲裁委员会并没像当初通知的一下,睁眼说瞎话,并没有用可笑的仲裁时效问题来仲裁,但明眼人一看就是很可笑偏私。为什么这么说呢,第一点,我们提请的是政府违法解除合同,要求赔偿。原因上面说的很清楚,是鳌江镇人民政府以2018年度工作不合格的评议为由,于2019年6月30日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办理手续拖至2020年5月底才拿到书面通知(鳌委办文件)。仲裁却偷换概念,以本人工作不能胜任(劳动同合法中39条规定可解聘不用赔偿的条例)为理由判政府解聘合法,却不看同法41条之规定(41条规定有以下之一情况的不得用本法39条规定解除合同,41条中的第2小条:在本单位工作15年且离法定退休不到5年的),本人在单位工作从1985年3月开始算到2019年6月总共35年工龄,离法定退休3年,连本人一个百姓都知道的常识,仲裁委员会却敢如此裁决,连法律援助的律师都傻眼了。
第二点,仲裁经济赔偿问题,仲裁委以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条例发布开始补偿,本人查了下,2008年发布的新版条例只是规定了补偿年限(最高12年),2008年以前的工龄的经济补偿是没有最高年限的,但不是2008年前的工龄就清零的,一年工龄补偿一月工资。所以本人的案例又偏私了吧。
第三点,拖欠工资问题,仲裁政府将2018年下半度度至2019年上半年度拖欠的19622.75发还,可是关于2018年度奖金扣除了,说要本人提供奖金金额证据。本人以将2015开始的工资卡银行流水提供,可单位连2018年度工资都拖欠了,还有什么奖金记录,政府都不敢将本人的工资表提供仲裁委,本人同工同职人一大把,这需要本人提供吗?再说政府部门有明确奖金制度规定,又不是私企想怎么发就怎么发,还要本人提供吗?
第四点,补偿月工资金额的裁决问题。月平均工资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2018.7-2019.6)。那问题来了,本人向仲裁庭提供明确证据证明,本人基础工资528.6元每月,收取卫生费3.5%提成工资。2018年度7-12月收取卫生费430500应得提成15067元(历年正常工资),15067/6=2511元加基础工资528.6元总共3039.86每月。
2019年1-6月政府由这评议纠纷就限制发票领取,只收取130150应得提成4550.25元(非历年正常工资),4550.25/6=759.2元,加基础工资528.6元总共1287.8元每月,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政府明目张胆的违法,仲裁庭是睁只眼闭只眼。都在偷换概念来个平均工资2163来计算,违法低于最低工资规定的能用来计算吗?这也许就是政府故意拖欠2018年度下半年工资的原因。
劳动仲裁机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保障单位,是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理念,是维护法律责任的地方,本不应该畏惧行政单位的威势,法律本应该是尊严的、严谨的、神圣的。如果执法机关都不能以法律为准绳来解决百姓的疾苦,那这机关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党领导一切是正确的,但党是全体人民的党,不是某人的党。政府也是全体人民的政府,不是某位领导的后花园。很多人告诉本人,仲裁庭能顶住政府的压力,判政府补偿已经很了不起了,同时也是一个好的开端。本人只要一个真正公平公正的判决,如此明目张胆的违法偏私的仲裁,本人不服,近期将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松,希望这个最神圣的地方能为平凡的劳动者做主!愿全体网友一起见证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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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 10:24: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维什么权呢,不要没事给国家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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