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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邦锋,男,1969年5月生,浙江平阳人,本科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为昆阳三小二年⑴班语文教师、班主任。 2018年11月8日,督查组经过实地调查,发现王邦锋租用昆阳镇西马路190号存在违规带生行为。11月28日,昆阳学区对王邦锋作出通报批评,扣除30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年度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处理。 2019年2月21日,督查组再次发现王邦锋租用昆阳镇西马路231-1号,利用中午和傍晚两个时段,对本班16名学生进行作业辅导、补课,且有收费行为。 王邦锋身为在职教师,2次被查实存在违规有偿带生行为,根据《平阳县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带生和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平教监〔2016〕290号)第七条第四款等有关规定,经2019年3月19日县教育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以下处理: 1.予以王邦锋全县通报批评。 2.责令王邦锋停止违规行为,并退还已收取的费用。 3.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4.扣除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全员考核奖。 5.24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称、评优评先。 希望全县各地各校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采取扎实有力措施,坚决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良好的教育形象,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平阳县教育局
2019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