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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鳌江镇罗垟村众多违建为何屹立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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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8 11:5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12月初,罗垟山村民代表向平阳县国土局反映,平阳县鳌江镇罗垟村罗垟水库边冬泳队无视法律法规,明目张胆建设别墅,严重污染水库水源!罗垟村老书记丁田水带头在自己老宅旁违章新建别墅,反映多次,为何仍旧屹立不倒!有关部门为何视而不见!村里老党员老书记的带头违建、有关单位的不作为才导致如今罗垟村遍地违建!请国土部门审查立案予以处理!请县三改一拆对违章建筑予以拆除!请纪委领导督促落实!还罗垟村一片清净!
2018年12月19日,平阳县国土局鳌江分局答复:调查发现该两处投诉点均为违章建筑,国土部门已走法律程序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2019年3月初(3个月后),村民代表再次咨询事件进展情况。3月6日,平阳县国土资源局答复:经查,平阳县鳌江镇游泳协会(法人叶帮国)未经批准擅自在鳌江镇罗垟村占地建房,对该未批先占行为,我局已予以立案查处,现在已进入听证告知阶段,下步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次答复内容尽然只见鳌江镇游泳协会违建的处理程序而不正面答复老书记丁田水的违建别墅处理程序进展情况?有何内幕?
再次对此情况反馈,平阳县国土局才答复:你好,关于罗垟村老书记丁田水带头在自己老宅旁违章建房一事,我局正在调查取证中
老书记好手段,同时反映的违建,3个月后,一方进入听证告知阶段,老书记的违建却还在调查取证阶段?
试问平阳县国土局法定立案处理程序时限是多久?半年?一年?两年还是100年?
下一步,村民代表将持续跟进事件进展!



补充内容 (2019-3-13 14:17):
近日收到好多个涉及人身威胁的电话,但是本村民代表始终相信党和人民政府,相信现如今这个法制社会,会坚持走下去,让这件事有个完结!

补充内容 (2019-3-15 23:02):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第三十二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的除外。国土部门打脸不打脸!!!

补充内容 (2019-3-20 16:17):
今日收到国土部门答复:对平阳县鳌江镇游泳协会占地建房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平资规罚【2019】20号),只字不提老书记违建别墅调查情况!不知为何?

补充内容 (2019-3-23 22:48):
最新消息:关于丁田水违法占地建别墅的情况我局已立案查处,现已进入听证告知阶段。国土部门终于前进一步,现进入听证告知阶段。下一步村民代表将持续关注进展并公示情况!

补充内容 (2019-4-1 14:53):
鳌江镇游泳协会处罚决定书已公示并请公众监督执行!老书记违建处罚决定书作出后也将公示!

补充内容 (2019-4-11 13:23):
三个月后发游泳协会违建别墅拆除情况照片以便公众监督,老书记违建别墅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在此帖予以公示!

补充内容 (2019-4-30 13:34):
感谢村民代表及各界媒体舆论的近两个月的努力,总算有个阶段性的胜利(处罚决定书终于都出来了,附36楼),下一步将持续根据平阳县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处罚决定书的执行情况!谢谢!

补充内容 (2020-5-19 17:02):

平阳县人民法院已经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积极配合下早早作出裁定,下面将有鳌江镇人民政府实施强拆,可现在两处违章仍然屹立不到,小编将继续跟进鳌江镇人民政府强拆进度,谢谢!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鳌...

补充内容 (2020-6-3 23:59):
2020年5月27日,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鳌江中队执法人员已向业主送达《法院行政裁决书》。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鳌江中队将暂定于一个月内对该点进行强制拆除。承办单位:鳌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63633201

补充内容 (2020-12-13 18:08):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村民代表同时反应的罗阳水库冬泳队违建别墅和塘村村老书记违建别墅,现在冬泳队水库已经在有关部门的雷厉风行下拆除干净,可是丁老书记的豪华别墅还是屹立不倒,这是为何?既然已经明...

补充内容 (2020-12-13 18:09):
经查,丁田水在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鳌江镇罗垟村土地建房的行为,平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0日已作出行政裁定书(2019)浙0326行审230号,该案由鳌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补充内容 (2020-12-26 17:03):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塘村村冬泳队拆除旧址上又兴建木制别墅”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鳌江镇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已经介入调查处理。承办单位:鳌江镇人民政府 联...

补充内容 (2020-12-26 17:05):
避重就轻!给人感觉: 冬泳队违建是个软柿子,丁老书记手眼通天!
政务信息投诉.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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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2 10:04: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鳌江国土 发表于 2019-3-22 09:42
.......

为什么删了,讲的很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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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7 19: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后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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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4 21: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土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平资规罚【2019】23号)以及平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0日已作出行政裁定书(2019)浙0326行审230号,将在这番漂亮的操作下,正式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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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4 20: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一番漂亮的操作,丁书记是要强行洗白了!2018年12月19日,平阳县国土局鳌江分局答复:调查发现该两处投诉点均为违章建筑,国土部门已走法律程序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平阳县国土局鳌江分局2018年自己认定的事实,现在要打自己的脸了!丁老书记的别墅村里有谁不知道是在他自己老宅旁边挖山地新建的,现在出来个刘奶媄,出来个一户一宅,掩谁的耳目?再说无房户?丁书记是无房户?丁书记在鳌江的地基和产权和产业有多少谁人不知!别墅别的祖传老宅不是他的?是谁的?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这番操作是准备在政策边缘强行做到合情合理合法!
另本人是代表村民正当行使自己合法的信访权利,两年的信访,本人行得端坐得正,都是通过正常的国家允许的信访渠道反映事情的真相!绝没有去信访机构或主管部门无理取闹,绝没有影响相关单位的正常工作!对得起天地良心,绝不畏惧任何威胁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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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4 20: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村里老书记丁田水违建别墅”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平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鳌江中队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举报人举报的“丁田水违建别墅”实为丁田水、刘奶媄住宅,位于鳌江镇塘川社区塘村村罗垟自然村,现为一幢二层半砖混结构民房,占地面积102平方米,建筑面积251平方米,始建于2012年。该住宅为普通民宅,外墙也未粉刷,内部未装修,绝非举报人所谓“别墅”“豪宅”。
经塘中村委会证明刘奶媄与丁田水系姐弟关系,其二人户口均在塘中村,该民房也系二人共同出资建造,现二人也居住于此,但为两个家庭户,根据《平阳县农村“一户多宅”认定与处置暂行办法(修订)》(平政办〔2016〕261号)第三条第三款“3人及以下为小户,不得超过60平方米”之规定,该两户现有建筑占地面积符合标准。
2020年7月12日塘中村村委会出具该两户符合“一户一宅”证明,并向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鳌江分局申请公示,鳌江分局就两人宅基地使用情况向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公示栏公开张贴征求村民意见,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17日,截止公示期满,未接到与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反映。
该两户住宅符合“一户一宅”标准,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乡规划而无法补办手续,其违法建筑拆除后无房居住或者住房面积低于本地住房困难标准,根据《平阳县农村“一户多宅”认定与处置暂行办法(修订)》(平政办〔2016〕261号)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在村委会落实无房户建房指标前该两户住宅可以暂缓拆除。
举报人自称为塘村村村民代表,应当知晓和关心村情民意,丁田水、刘奶媄住宅符合“一户一宅”公示于2020年7月15日至7月17日在塘村村公开宣传栏公示期间,举报人并未向资规部门表示异议,反而通过信访投诉举报。并且以“豪宅”、“别墅”、“官商勾结”等与事实不符博取眼球,已经违法《温州市信访人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捏造、歪曲事实,属于严重失信行为,希望举报人尊重事实,文明信访。
承办单位:鳌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636332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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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4 20: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因为知道公平的难,我们才要为实现公平而努力!不想做麻木的行尸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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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29 22: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平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不管是在什么样的社会里都不可能有公平的。因为这个是罪的世界,人类社会中充满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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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6 17: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温州703804论坛已同步更新,感谢网友们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村民代表一直都在!谢谢!事件持续跟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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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26 17: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塘村村冬泳队拆除旧址上又兴建木制别墅”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鳌江镇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鳌江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已经介入调查处理。承办单位:鳌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636332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感谢鳌江镇人民政府的答复!
只是为何避重就轻,只答复关于冬泳队违建死灰复燃,不正面回复丁田水书记的违建别墅处理情况!值得深思!
122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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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2-13 18: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查,丁田水在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鳌江镇罗垟村土地建房的行为,平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0日已作出行政裁定书(2019)浙0326行审230号,该案由鳌江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冬泳队已经拆除,现在又重新搭建木制别墅,而丁老书记豪宅却仍然屹立不倒,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认定丁书记豪宅属违建,平阳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0日已作出行政裁定书(2019)浙0326行审230号,现在鳌江镇人民政府不执行,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红头文件,竟然成了一张废纸!滑天下之大稽!可笑!可恨!可悲!
360截图2020121318103858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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