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2147|回复: 5

水头皇佳华府 住户私搭阳光房 成楼上住户安全隐患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18 23:58: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水头皇佳华府2栋业主私搭阳光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业主无法出示由规划局出具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就是违法搭建。再说大厦的平台三楼业主只有使用权,在上面搭建构筑物都属于违章搭建。现阳光房房顶紧挨我家窗下,不但影响我家的安全隐患及隐私,这就相当于搭了一部梯子,直抵我家的窗户外,我白天晚上都不敢开窗户。如果有不法分子闯进我家来盗窃,3楼业主要负什么样的责任? 另外阳光房用玻璃胶密封、固定,但是玻璃胶老化速度较快,一般 3 — 5年,其性状就有较大的改变,如果再碰上刮大风、下暴雨的天气,极有可能脱落,给住户带来危险。特别是处于大厦的边套,有较强的风力。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水头几乎每年都有台风,非常容易造成安全隐患。所以私搭阳光房,这一点我们绝对不能接受,请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望新闻媒体帮忙监督。
4E91142D-16D8-4313-B5D2-17E3F4334D24.jpe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19 02:0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表示一下关注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6 收起 理由
星木 + 6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19 02: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29:}{:soso_e129:}{:soso_e12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4-3-29 02:39 , Processed in 0.065509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