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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阳镇人民政府官员非法侵犯霸占百姓巨额财产(18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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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8 21:2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陈金钏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临区村村民。于1992年开始在平阳县昆阳镇临区村甲尾自然村的自留地上创办生猪养殖场,建筑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生猪存栏420头。2016年5月27日平阳县昆阳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两百多人来到我位于平阳县昆阳镇临区村甲尾自然村生猪养殖场,趁我不在养殖场并且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强制拉走生猪420头,并出售给他人将生猪款占为己有,直接造成我经济损失二百多万元,至今(2018年8月17)尚未归还财产。2016年5月27日早上9点左右我女儿用手机向110报警中心报案称有不明身份人员强行拉走我爸位于平阳县昆阳镇临区村生猪养殖场生猪,民警来到现场了解后口头告知是政府联合执法。对于昆阳镇政府工作人员非法侵犯霸占本人生猪事情,我于2017年5月16日依法向平阳县人民法院诉讼,起诉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强行扣押我生猪行为违法。经法院审理判决平阳县昆阳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5月27日扣押原告生猪的行政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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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法院判决后我认为平阳县昆阳镇政府工作人员涉嫌超越职权、滥用权力的违法行为,涉嫌非法侵占财产,依据法律之规定乡镇级政府没有扣押权。本人于2017年9月13日、201712月19日和2018年3月25日依据举报条例逐级分别向平阳县纪委监察委员会负责人、温州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和浙江省纪委监察委邮寄了举报信,举报昆阳镇政府工作人员渎职、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知法犯法等恶劣行为,举报政府工作人员以执法名义采用非法强制手段抢走举报人的生猪420余头,给举报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将举报人的生猪420余头出售他人,生猪款占为己有行为。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对被举报人违法乱纪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可是到今天为止我的举报信都没有任何书面答复,政府各级纪委监察部门对我的举报信置之不理,没有作出任何书面答复。
    直至今天2018年8月17日为止,在这两年多时间里我依法逐级向各级政府监察部门反映举报问题都没有书面答复和处理结果。中央政府天天说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可是地方政府官员目无法纪、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难道就可以逍遥法外吗?浙江省平阳县昆阳镇政府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行为、触犯刑法行为难道就没有政府部门去制止处理吗?难道我的巨额合法财产就这样被非法侵占了吗?请问政府中国的法律在哪里?难道就是这样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吗?各级纪委监察部门乱作为不作为行为违反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实施(信访条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信通[2005]1号之有关规定,亵渎国家法律法规。请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依职权调查处理这些腐败分子。本人在此感谢各位,请有正义感、有良知的人帮忙转发
本人陈金钏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临区村甲尾自然村;联系电话:15888268843;微信号:zcqwx-8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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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0 11: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陈金钏养猪场关停处置的情况说明

       陈金钏养猪场位于昆阳镇临区村甲尾自然村,处于居民区旁边,并紧挨着甲尾河,此地块属于畜牧禁养区。养殖户陈金钏由于一直没有环评等相关手续,2013年镇政府要求其停止养殖。2013年10月,陈金钏和镇政府签订了养猪场关停协议。2015年年底,该养殖户又擅自搬回,继续养殖。
       陈金钏户因养猪棚违章搭建、污水直排,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列入2016年平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期间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
       2016年5月3日-5月22日,昆阳镇相关部门和城北社区就养猪场关停事情事先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是镇分管领导,相关科室和社区负责人多次到养殖场与当事人沟通对接;二是多次配合县环保局、县畜牧局等部门向养殖户送到关停通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停止养殖;三是发动临区村村干部多次与养殖户进行沟通;四是找其亲属和朋友帮忙劝导,多方寻求共同做好关停工作。期间,在陈金钏的亲朋好友对其进行多次劝解后,于20日下午,城北社区、临区村干部和陈金钏夫妇达成口头协议,陈金钏夫妇同意在3日内自行完成清栏工作,并约好21日早上在养殖场签订协议。然而,21日上午陈金钏夫妇又突然变卦,不同意20日协商结果并提出无理要求,导致谈判未果,并在之后的联合执法中采取了拿刀自残的过激行为。
       2016年5月27日,由平阳县治水办牵头,联合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公证处等部门和昆阳镇再次开展了对该养殖场的联合执法行动,对该养殖场进行强制关停,完成所有生猪清栏且整个处置全程都有公证人员在场公证,并出具公证书。
       而后,陈金钏就养猪场关停事宜起诉法院,县法院、市中院、省高院、最高法院均予以判决和裁定。昆阳镇均履行了法院裁定,但陈金钏一直未来领取生猪售卖款。期间,我镇分管领导、农办主任、村主任就养猪场关停事宜和陈金钏进行沟通;城北社区负责人也多次就后续事宜进行协商处置,均未果。目前生猪售卖款只能暂时由镇农办代收,待整个处置过程完毕后,再发放给养殖户。

另附: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2017)浙0326行处38号判决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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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身份证号码打个码撒  发表于 2018-8-21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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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8 22: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天气好 于 2018-8-18 22:34 编辑

平阳昆阳政府你们是不是很穷 ,连农民的猪都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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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9 09: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平阳政府确实很牛,不顾法律 ,知法犯法  ,这样下去,农民还怎么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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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9 07:39: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气好 发表于 2018-8-18 22:24
平阳昆阳政府你们是不是很穷 ,连农民的猪都卖掉

估计不会是为了那么一点钱。可能是因为养猪会污染浃尾河,为了完成水质达标的任务,来了个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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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0 00: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城市蜜蜂 发表于 2018-8-19 19:55
不知道真假,有意思。但我相信我们的法制建设和行政能力是不断进步的。

你自己不看看法院判决书,昆阳镇府做了违法的事 ,平阳 法院 都判了违法,还什么真的假的 ,你看不见吗   这种违法行为,还说什么法制建设和行政能力不断的进步 。现在黑社会那些人到没有看见了,黑色政府我们看见的很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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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0 10:4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还天真的相信依法治国啊,活在新闻联播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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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1 10: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随便看看555 于 2018-8-21 11:07 编辑
平阳昆阳镇政府 发表于 2018-8-20 11:54
关于陈金钏养猪场关停处置的情况说明
       陈金钏养猪场位于昆阳镇临区村甲尾自然村,处于居民区旁边, ...

昆阳政府你们  要讲法律,不要拿着鸡毛当令剑。楼主的东西是被你们政府强行拉走卖掉的,这种做法跟黑社会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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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8 21:52: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  这是个小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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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9 09: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昆阳政府怎么哑巴,出来说个清楚 ,要不然你们政府真的侵占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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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9 11: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只有第一页和最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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