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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鳌江和浙江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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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7 21:2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fengzi 于 2018-8-17 21:27 编辑

举报鳌江镇政府破坏南宋古桥等文物,平阳县文保部门失职行为。

大家关注一下。还没结束呢。谁知道会不会被和谐。

县文广新局的答复。

8月10日,我局收到省局批办的信访件后(信访件编号: LX20180046673653),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赴鳌江镇进行现场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复函如下:
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壬泰商行旧址已落实原址保护措施。2017年4月12日,我局致函鳌江镇政府,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规,切实落实城中村改造中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2017年8月9日,我局再次致函鳌江镇政府:认真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在实施壬泰商行旧址周边建筑尤其是紧邻壬泰商行旧址的房屋拆除过程中,要制订具体的拆除方案,禁止使用大型挖土机等工程机械进行拆除,必须用人工方式进行拆除施工,切实防止拆除施工对壬泰商行旧址文物本体的损坏;若在壬泰商行旧址周边进行工程项目建设,要避开壬泰商行旧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同时由具有特种工程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先对壬泰商行旧址的基础和建筑本体进行全面加固,并履行加固方案的审批程序”。目前,壬泰商行旧址周边民房已拆除,壬泰商行旧址本体未受影响。同时,我局也已完成壬泰商行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蓝田宫传统建筑施工工艺复原设计方案已完成编制。为蓝田宫复原重建方案设计提供史实依据,2017年8月14日至17日,县文物保护管理所邀请并配合温州市文物保护考古所对蓝田宫遗址进行了为期4天的勘探调查,清理出蓝田宫遗址相互叠压的多层台基,证实了蓝田宫碑刻关于历年修建的记载;同时拍摄了现场挖掘勘探影像资料,对清理出的原建筑石料构件进行收集。2017年8月14日,县政府召开蓝田宫重建专题协调会,研究部署加快推进蓝田宫重建工程及相关工作。2017年8月下旬,鳌江镇政府已委托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对蓝田宫原有的传统建筑风格形制样式进行复原研究以及传统建筑施工工艺复原方案设计。2017年底温州市文物局召集文物专家、设计单位对蓝田宫传统建筑施工工艺复原方案初稿进行专题研讨,提出了修改意见。目前,蓝田宫传统建筑施工工艺复原方案二稿已完成,有待于文物专家评审通过后再报批。

三、“三普点”福星桥未履行审批程序,要求鳌江镇政府落实整改。2018年1月5日,鳌江镇孙家垟村福星桥被拆事件发生后,1月7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作出处以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1月8日县政府对鳌江镇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我局致函鳌江镇政府,要求抓紧启动福星桥修缮工程。2018年5月我局收到《福星桥历史地段修缮与保护规划设计》,在组织文物专家对该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后,认为该设计方案存在严重不足,要求重新修订、完善。2018年8月5日,我局得知福星桥复建工程已经完成,但根据实地核查,福星桥修缮工程存在未批先建、且建筑构件随意搭接、桥墩建筑用材粗糙等问题。目前,我局已致函鳌江镇政府必须履行福星桥修缮保护工程审批程序,并对已实施的福星桥修缮工程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四、蓝田村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保存状况。蓝田村县级文保单位节孝牌坊保存完好,蓝田桥、关爷亭及文昌阁等2处“三普点”在蓝田村改造时与蓝田宫同期被拆除,在对蓝田宫遗址进行考古勘探时,尚存的石构件由鳌江镇收集保存,并作为蓝田宫重建用料。

五、其他“三普点”保护情况。根据实地调查:1.下埕村金家路1~6号民居在2017年文物安全大排查时已被拆除。2.下河村通莲路57-60号民居仍在原址保存,但自然损毁比较严重。3.根据鳌江镇政府《关于要求拆迁鳌江镇南门栈前街75号民居、南门陈康山民居和鳌江区公所旧址的请示(鳌政[2017]57号)》和县政府分管领导批示,2017年8月我局邀请温州市文物审查专家组5名专家对上述3处“三普点”进行了实地勘察和评估论证,温州市文物审查专家组作出“原则同意异地迁移保护”的审查意见,县政府采纳了温州市文物审查专家组意见,作出了“同意按专家组意见就近迁移至嘉弘花苑南侧公园绿地内进行保护” 等批复意见。此后,鳌江镇政府委托浙江汉农建设有限公司对南门栈前街75号民居、南门陈康山民居等两处“三普点”进行勘测和建筑构件迁移保存,敖江区公所旧址尚未进行迁移,目前仍在原址保存。4.《平报》旧址原为县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年1月县政府发文(平政[2000]2号)公布第六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时,撤消了《平报》旧址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称。

六、两处未列入文保的建筑现状。鳌江下东河村下东河37号至61号民居(东河小区西南约100米)为典型的浙南四合院格局,始建于清道光年间,坐北朝南重檐硬山造,与四合院齐高,上塑花卉、如意、八仙图,具有一定的保护价值。我局将督促鳌江镇政府落实保护措施。鳌江“金三益”药号始创于1929年,该店面房依托塘古渠路新建该楼(当年一半渠一半路,仅容一辆马车过),已被拆除。






给浙江省文物局的举报信:

举报鳌江镇政府破坏南宋古桥等文物,平阳县文保部门失职行为。

1、        鳌江镇损毁南宋古桥。
鳌江镇蓝田村为千年村落,村内古迹众多,之前有周府君庙、宋桥、孝节牌坊、植德寺、蓝田宫等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鳌江镇为地块开发方便,拆迁过程中不注意古迹,恶意强拆。去年就发生县保单位 蓝田宫遭强拆一事。

南宋蓝田古桥,又名五间桥,宋乾道元年建,距今853年。民国《平阳县志》记载目前为止鳌江最早的古桥,列为县三普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此桥后改用水泥桥面,原来的刻字桥板,放置在河岸边保存。一条为“林故十四娘,男陈土廉钦老侄仲嘉,重建石桥用酬前志”。一条为“皇宋改元,乾道岁次乙酉十一月十有五日庚申谨题”。

我们文保志愿者17年9月去查看时,桥板石虽仍在,却直接被填为路基,而且已被施工车辆压断。近期再去查看时,周边已建设成道路,寻找不到古桥。在周边的土堆处,见到众多破碎石件,或疑古桥桥墩石构件。

另寻见一6边形石柱残件,据村民讲,是蓝田宫古戏台石柱,原有4柱,拆迁时村民曾刻意保存,后却被施工挖机直接砸毁填埋。

咨询县文保所方面,说2017年,对这蓝田桥,县文广新局曾要求鳌江镇政府予以保护或移建。其他细节不说。不知是口头还是书面文件。而17年7月,鳌江镇刚因强拆蓝田宫事件被批评过,却仍胆大妄为。

我们文保志愿者近期多方调查古桥残件,当地人一说被填埋,一说已被挖走。咨询众多相关部门,都被告知对此事不知情。

2、县三普不可移动文物名录,蓝田村有4处,除节孝牌坊、蓝田宫、蓝田桥,还有处 关爷亭及文昌阁,也查无去处。

另有几件事,一并反应咨询。

3、县文保单位 蓝田宫 异地重建一事。
去年县级文保单位蓝田宫被强拆,根据事后公告,省文物部门要求是在原址予以重建,现在却被向西移动300多米,异地重建。如原址因修路需要,也是就近原则,为何移动这么远。2处地块价值有较大差距,里面是否利益问题。项目改动是否合法合规。

4、        质疑去年遭强拆的福星桥重修。
事件通报里说,将落实具有古建筑修复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修复。福星桥近期已重建完成,相对于本地东塘河公园那边的清代古桥修复,实在是做工粗糙差劣。前者只是公园修建级别,而福星桥是定义文物古桥修复,质疑县文物主管部门和文保施工方。另桥墩石有明显古字“嘉定十三年”,是为南宋古桥,为何修缮时不曾发现,上报,质疑县文保部门失职。质疑重修单位资质,该工程是否被私下承包。

5、        县保单位 壬泰商行旧址 保护红线一事。
壬泰商行周边拆迁随意,最近处民房拆迁离文保主体不到1米。后院散落与商行主体雷同的砖瓦构件,也发现原先附属建筑旧墙体,是否应一起保护。告知文保单位,未答复。文保应有红线范围。

鳌江镇近年来大范围拆迁历史老街区,不注重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据传闻,三普调查期间,鳌江镇政府曾要求县文物部门,少登记或不登鳌江镇区文保场所,为图后期拆迁工作方便。有很多实例。

1、        鳌江镇区有多座有价值的民居,比如下东河的道光古宅,规模较大,保持完好,明显优于目录中其他民居大院,却不被登录;据闻近期要拆迁。
2、        鳌江金三益药号旧址,近百年历史,见证鳌江发展的实物见证,未保护,7月25日被拆。
3、        列入名录的242号下埕村金家路1~6号民居,民间人士多方支持呼吁,仍被拆除。
4、        列入名录的263号下河村通莲路57-60号民居,被拆
5、        列入名录的254号南门栈前街75号民居、255号南门陈康山民居,已经被拆。说是移建,不知道建筑构件下落,与重建时间。
6、        鳌江的《平报》旧址,见证着民国革命发展历程。近年来政府曾多次下文要求重视保护革命文物,据说已被撤销文保单位,细节不知。文保单位设立和撤销不应向公众公示吗。

加上上面说的蓝田村3处。等于鳌江镇区不可移动文物消亡过半。其中是否有违规之处。县级文保部门是否有失职行为。

以上事例,望省文物局能一一调查。我们民间人士无法查证,县级文保部门又应付了事,又或涉及其本身失职行为。希望是由温州市级直接派人调查,而不是县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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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17 21: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官方回复太专业,专先挑有料的讲。举报里我讲5个大事,6个小事。。答复里先讲壬泰商行,说保护到位了。我问的附属建筑的事呢,没说。第二点,蓝田宫,如何调查研究研讨报批,我问的是异地重建是否合法合理,没说。第三点,不出所料。结论是未审批施工。承认错误我也不多说了。第四点,最关心的蓝田桥、关爷亭及文昌阁问题,这个算什么回复,桥在河里,你挖蓝田宫遗址跟桥有何关系。说同时期拆除,这个要不要仔细查,去年7月被通告,9月桥石还在,有收集保护吗。这2处还复建吗。是要拿桥石去造蓝田宫吗。

其他6个小问题,拆了就拆了吧,通莲路民居是我出错,还知道说损毁严重。提到下东河王氏大屋有保护价值了,倒是希望能保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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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17 21: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省文物局说,一般都是县文广新局会先跟我联系,核对问题解释清楚,然后才上报给他,省文物局官方回复我。不满意再联系省文物局。。

咋省里都回复我了,县里也不知道跟我说一下情况呢。对上面好积极,对我不当回事了,也不想想举报是哪处来的。这样做事我能满意吗
我不太满意


情况有更新,我会在这楼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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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7 23: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留个爪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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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8 15:5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为了平阳的文物保护公益事业不依不饶,平阳就需要你这样的大好人!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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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8 16:40: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鳌江现在的混沌状态是很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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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9 13: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路过路过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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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4 20: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么样,先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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