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嘿嘿嘿123

鳌江镇相关部门执法依据是 备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5-31 18: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乌云 于 2018-5-31 18:20 编辑

以下是2016年九凰山下网友的问政提问 。、会议纪要可以成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吗?

平阳县各级行政机关(如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有把会议纪要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但平阳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没有把会议纪要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请问:如何证明会议纪要可以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流程如何?

  同时,各级行政机关在制定文件时,如何判断是行政规范性文件?

网友,你好!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三条规定,除政府规章以外,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制定的,涉及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行政文件,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浙府法发〔2013〕30号)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具备行政性、外部性、规范性的特征。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看文件内容,即辨别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特征。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也可以从文种上作排除判断。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公文种类,其中报告、请示、议案、通报等4个文种的公文不可能成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文种的公文是否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应依文件内容来判断。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浙府法发〔2013〕30号)第六条规定,会议纪要是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公文,如有关内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需要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应当按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外发布。
感谢您的支持和关注!

回复时间:2016-05-10 14:17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5-31 19: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嘿嘿嘿123 于 2018-5-31 19:57 编辑

散了吧散了吧,诚挚向相关部门,相关单位道歉,破坏营造好最优的营商环境,结束对开发商占道施工,更改道路绿化,路口摆满广告牌讨论。个人意见可能不全面。加油,鳌江崛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8-12-8 20:27: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帖子还没在啊  为什么鳌江镇能把道路绿化借给房开用,这是什么逻辑  好神奇的鳌江镇,这个花多少钱都买不到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社区动态|免责声明|隐私条款|联系我们|手机版|平阳第一社区 平阳网 ( 浙ICP备18042709号-3 )

浙公网安备 33032602100245号

GMT+8, 2024-4-27 01:14 , Processed in 0.055264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