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文明办〔2013〕41号 ★ 关于开展对“环境失德公民”随手拍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团委,县直属机关、学校团委: 为深入开展“环境革命”,组织广大群众用眼睛发现身边的不文明现象,用DV,照相机记录身边的不文明行为,决定在全县开展“环境失德公民”抓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从 2013年7月19日开始 二、活动方式 组织广大市民群众通过照相机、手机、摄像机对在本县域内存在的乱扔垃圾、踩踏花草、乱倒污水等破坏环境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抓拍,用视频、图片等形式记录下不文明行为。 三、活动要求 相片必须清晰;可以是一张相片,也可以是组图,能够真实的反应当时的情况;提供的短片、照片必须是在本县区域,还要附上所拍地点(简要说明),不得抄袭他人的作品。另保证拍摄人的信息将获得保护。拍摄作品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或当面递交。当面递交请将照片送交县文明办(创建办)(地址:平阳县昆阳镇联东路330号);通过网络报送可发送到信箱,邮箱地址:402523810@qq.com 联系人:林思界(13868523916) 蔡 涛(13676532711) 四、奖励措施 抓拍到的图片、视频资料一经采用,可获得价值300元奖励。 平阳县文明办(创建办) 平阳县志愿者协会 2013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