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来了 于 2013-7-26 05:58 编辑
晚上7点10分左右带儿子在老步行街路口玩,儿子要玩便利店门口的游戏机,没零钱儿子去便利店换零钱,进店手上手机还拿在手里,店里出来手机就放柜台上没拿出来,10分钟后想起来去拿就没有了.(手机是黑色苹果4S,手机套是白色的)
店里说不知道,没看见.马上报110,警察出警速度很快,态度非常好,勘察现场很认真,这点可以赞一个.拍照询问完毕,马上一起回警察局调监控,发现五显店路口正好装有一个高清监控摄像头,非常清楚地看到场景,嫌疑人员非常清晰,因涉及隐私警察说录像不能在网络上曝光.苹果4S手机价值5000左右,发票都在,因价值较大已经立案.现在就等警察调查取证.不知这种有高清摄像警察们破案速度要多久?
特别希望警察能破案,今晚儿子非常难过,他说,妈妈我的压岁钱零发钱都不要了,赔你手机.妈妈我太不小心了,在他幼小的心灵里第一次见识了社会的黑暗面.我安慰他说,可能是谁捡过去,有可能联系不到我们,警察叔叔一定有办法的.
大家帮忙顶顶贴,说不定有人看到会联系还给我,里面1千多张照片非常珍贵,孩子的成长过程价值是超过手机本身价值,希望捡到的人能够还给我,我一定重谢!联系Q 191981058
百度一下,偷窃价值较高可判刑1年以上. 盗窃犯罪案件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或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犯罪案件客观方面需证明的事实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是否为秘密窃取。秘密窃取是指盗窃行为人采取隐秘的、自认为不为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所察觉的方法将财物取走的行为。 第二,盗窃罪的危害结果是否达到法定的要求。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3月17日)第3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在以上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标准。 |